擴散效應

什么是擴散效應
  擴散效應是指所有位於經濟擴張中心的周圍地區,都會隨着與擴張中心地區的基礎設施的改善等情況,從中心地區獲得資本、人才等,並被刺激促進本地區的發展,逐步趕上中心地區。
  岡納·繆爾達爾(Gurmar Myrdal,1974年榮獲諾貝爾經濟學獎)提出了著名的“回波效應”和“擴散效應”。
  所謂的“回波效應”是指經濟活動正在擴張的地點和地區將會從其他地區吸引淨人口流入、資本流入和貿易活動,從而加快自身發展,並使其周邊地區發展速度降低;
  而“擴散效應”是指所有位於經濟擴張中心的周圍地區,都會隨着與擴張中心地區的基礎設施的改善等情況,從中心地區獲得資本、人才等,並被刺激促進本地區的發展,逐步趕上中心地區。
擴散效應分析
  岡納·繆爾達爾和阿爾伯特·赫希曼(Albert Otto Hirschman)對增長極的運行機制作了補充。繆爾達爾(G.myradal)在其《進退維谷的美國:黑人問題和現代民主》中提出“循環的或積累的因果關系”原理,即“累積的地區增長和下降”理論,並在《經濟理論和不發達地區》(1957年)和《亞洲戲劇:各國貧困問題考察》(1968年)等著述中,使用“回波”和“擴散”概念,說明經濟發達地區(增長極)對其它落後地區的雙重作用和影響,因此而形成的“地理上的二元經濟結構”論以及相應的政策主張,豐富和發展了區域經濟增長極理論。
  繆爾達爾認爲,社會經濟發展過程是一個動態的各種因素(其中包括產出收入,生產和生活水平,制度和政策等六大因素)相互作用、互爲因果、循環積累的非均衡發展過程。任何一個因素“起始的變化”會引致其它因素相應變化,並促成初始因素的“第二級強化運動”。如此循環往復的累積,導致經濟過程沿初始因素發展的方向發展,進而提出兩種循環積累因果運動及其正負效應:
  一種是發達地區(增長極)對周圍落後地區的阻礙作用或不利影響,即“回波效應”,促進各種生產要素增長極的回流和聚集,產生一種擴大兩大地區經濟發展差距的運動趨勢
  另一種是對周圍落後地區的推動作用或有利影響,即“擴散效應”,促成各種生產要素在一定發展階段上從增長極向周圍不發達地區的擴散,從而產生一種縮小地區間經濟發展差距的運動趨勢
  同時,由於市場機制的作用,回波效應總是先於和大於擴散效應,因爲一個區域的發展速度一旦超過了平均發展速度,這一地區就獲得了連續積累的競爭優勢,市場的力量通常傾向於增加而不是減少區域經濟差異,即在市場機制作用下,發達地區在發展過程中不斷積累對自己有利的因素,而落後地區則不斷積累對自己不利的因素。因此由於循環積累因果的作用使經濟在空間上出現了“地理二元經濟”結構:即經濟發達地區和經濟不發達地區同時存在。
  繆爾達爾寄希望於政府採取積極地幹預政策(不應消極等待發達地區或增長極的“擴散效應”)來刺激增長極周圍落後地區的發展,填補累積性因果循環所造成的經濟差距。後來的學者把這種情況歸結爲國家幹預主義佔上風的“誘導的增長極”現象,這是繆爾達爾增長極理論的精髓。
  阿爾伯特·赫希曼(A. Hirschman)稍後也提出類似的觀點,即增長極產生極化效應(即回波效應)和擴散效應,並強調指出:盡管這兩種效應會同時起作用,但在市場機制自發作用下,極化效應佔支配地位,並進而提出了“邊際平衡增長理論”,以及發展了“約翰·弗裏德曼的核心與邊緣區理論”。
  歷史上,一些發展中國家應用增長極理論的基本原理,結合本國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發展了佩魯的增長極理論,比如,梯度推移理論與地域生產綜合體理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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