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裝配

  加工裝配指外方企業法人向本方企業提供原材料、零配件、原輔料及設備,由本方企業按外方要求進行加工或裝配的生產,產品屬外方所有,本方只應收取加工工繳費。若用抽取加工工繳費抵扣外方提供的設備,則形成利用外資。作爲利用的外資,統計該設備的價值而非分期扣抵的加工工繳費

  對外加工裝配業務(簡稱來料加工)與從國外進口原料加工成成品再出口進料加工(又稱以進養出)方式有相似之處。因爲它們都是利用國內的技術設備和勞動力,對國外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加工裝配成爲成品,再運到國外市場銷售,即都屬於“兩頭在外”的加工貿易方式。

  來料加工進料加工又有明顯的不同之處。其一是進料加工中,原料進口和成品出口是兩筆不同的交易,均發生了所有權的轉移,而且原料供應者和成品購买者之間沒有必然聯系,在來料加工業務中,原料運進和成品運出均未發生所有權的轉移,它們均屬於同一筆交易

  开展對外加裝配業務,對我國經濟的發展有着重要的意義,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克服本國產能力有余而原材料不足的矛盾,爲國家增加外匯收入

  2.开發勞動力資源,增加就業機會,繁榮地方經濟

  3.引進國外先進的技術管理經驗,促進外向型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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