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程序


一、概述
  商業銀行的主要利潤來源就是信用貸款,由於銀行貸款這項金融活動中面臨諸多的風險,如利潤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因此,1995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商業銀行法》。對商業銀行貸款活動作了指導性和約束性的規定。二、步驟

1、开拓業務和信用評估

  隨着金融證券化的發展,銀行已有賣方市場轉到了买方市場。因此,爭奪實力雄厚、信用度高、還款能力強的客戶商業銀行主要的競爭。調查人員在开拓市場進行信貸營銷時,受理貸款人的申請,根據貸款人的資料,對其信用評估。同時對貸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進行調查,測定貸款風險度,並提交分析報告

2、貸款的審查和發放

  審查人員根據調查人員的報告對貸款人的資格審查和評定,復測貸款風險度,提出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批或報上級審批。貸款審批後,就與貸款人就貸款數量、期限、利率等洽談,並籤訂貸款合同,然後籤發貸款指令。

3、貸款的檢查和收回

  貸款發放後,銀行爲保證貸款能按時收回,會組織檢查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貸款人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進行調查,並關注資金的用途,以防遭受道德風險。如果貸款人不能按時還本付息,銀行有權採取制裁措施,或以法律手段追回本息,以維護信貸資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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