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式合營


  契約合營(contractual joint venture)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進行合作的各方,通過協商籤訂合同,規定各方的權利與義務,據以开展經營活動的一種直接投資方式,又稱合作經營。中外各方的投資一般不折算成出資比例利潤也不按出資比例分配。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利潤或者產品分配風險和虧損的分擔、經營管理的方式和合同終止時財產的歸屬等事項,都在雙方籤訂的合同中確定。舉辦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一般由外國合作者提供全部或大部分資金,中方提供土地、廠房、可利用的設備、設施,有的也提供一定量的資金。中外合作者在合同中約定合作期滿時企業的全部資產歸中國合作者所有的,外國合作者可以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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