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蘭國


西蘭國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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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蘭公國(英語:Principality of Sealand)是一個由個人宣稱建立而未被承認的國家(實體)。它聲稱怒濤塔(Roughs Tower)是該國的領土(也是僅有的一塊陸上“領土”)。這是一個位於英吉利海峽之上的廢棄人造建築,大約距英國的薩福克郡海岸10公裏(6英裏遠)。該國自建立以來一直由其元首派迪·羅伊·貝茨和他的家人以及合作夥伴佔據。西蘭公國的常住人口很少超過五人,其可供居住的領土面積大約有550平方米。
  西蘭無疑是世界上最知名的私人國家。雖然沒有什么人把它的主權和合法性當作嚴肅的事情看待,不過在國際法的應用領域,有時候人們仍然把它當作一個有趣的個案來加以研究
  1942年,時值第二次世界大战,作爲實行默恩塞爾海洋堡壘(Maunsell Sea Forts)計劃的一部分,皇家海軍开始在英格蘭开工建造怒濤堡壘(HMS Fort Rough)。怒濤堡壘的底部是一艘駁船,駁船上的兩座高塔將駁船與頂部的甲板相連,建築物都座落在甲板上。建造完畢後,駁船再被拖拽到薩福克郡外海面上的怒濤沙洲(Rough Sands sandbar)的指定區域之後被故意鑿沉,以使之陷入沙洲的預定位置。因此,現在看到的怒濤塔在水面上的可見部分,其實只是整個建築的上半部分而已。
  二战期間,駐守在堡壘上的英國皇家海軍官兵大約維持在150到300人的範圍內。不過當战爭結束後,所有的官兵都撤離了堡壘,怒濤堡壘被徹底廢棄了。
  1967年9月2日,前英國皇家海軍上校派迪·羅伊·貝茨(Paddy Roy Bates)佔領了這個無人堡壘,並且根據他自己對於國際法的解釋,聲稱對怒濤塔行使主權。
  此後,羅伊與英國政府爲該島的歸屬問題打了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由於該基地位於公海,英國政府最終也未能收復"西蘭",最後官司不了了之.羅伊依然悠闲自得地以國王的名義管理着"西蘭".在此過程中,竟然有多個國家承認西蘭國的存在.
  如今,羅伊年事已高,遂決定將權利移交給自己的兒子"麥克爾王子"但因爲麥克爾常年居住在英國做生意,無暇顧及"國家"的管理事物.因此,他決定要賣掉自己的"國家",开價9.75億美元.據說,西蘭國已經吸引了多個买主,其中包括瑞典的一家網絡公司,他們打算在這個聳立在大海之中的孤獨王國裏建旅館,教堂,銀行和博彩中心.
  無論你是誰,只要你愿意支付9.75億美元,就可以成爲一國之主,並且擁有和統治整個國家。西蘭國行政
  法律地位
  

  西蘭公國和英國的領海示意圖。虛线表示3海裏的領海範圍,實线表示12海裏的領海範圍。西蘭宣稱西蘭公國作爲一個獨立國家,其合法性基於以下三點:
  當派迪·羅伊·貝茨(Paddy Roy Bates)在1967年佔領怒濤塔時,怒濤塔位於國際公海水域範圍內,並不屬於英國或任何其他第三國的管轄範圍內。在這個基礎上,西蘭擁有“法理上的”合法性。
  英國政府與另一第三國政府——即德國政府——的交涉過程中,雙方已經“在事實上”承認了西蘭。在這個基礎上,西蘭擁有“事實上的”合法性。
  前文提及的英格蘭法庭1968年的判例認爲怒濤塔位於國際公海水域,所以它不屬於英國國內法庭的司法範疇。這個判例事實上確認了西蘭公國的自主權。
  《蒙得維的亞關於國家權利與責任公約》(the 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詳細規定了在國際法中,一個“國家”是否合法的一系列標準。這些標準包括:有確定的領土、有常住的人口、有一個政府以及與其它的主權國家有外交關系。以上四條標準是建立一個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雖然以上的四個條件都沒有固定的解釋標準,但是,這些標準自身的一般特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作爲西蘭之所以合法的理由之一。
  西蘭的運作
  西蘭公國的憲法在1995年制定完畢並付諸於實行。其內容相當簡單,由一段導言和其它七個章節組成。導言宣稱西蘭是一個獨立自主的主權國家,其它七章則規定了西蘭公國政治和其他方面的一些重要事項:西蘭公國採用君主立憲政體;行政權力授予政府辦公署(government bureaux);政府辦公署的職能;公民的權利以及義務;參議院的顧問職能及其作用;顧問法庭的職能;禁止在國境內攜帶武器(除指定的“西蘭衛隊”(Sealand Guard)的成員外);君主擁有解釋並闡明國家外交政策和修改憲法的特別權力;君權父系世襲等等。
  現在西蘭公國政府辦公署的下屬部門有:外務局(the Bureau of External Affairs)、內務局(the Bureau of Internal Affairs)以及郵政電信和科學技術局(the Bureau of Posts Telecomms and Technology)。顯而易見,西蘭政府的大多數機關要不是沒有任何活動,處於停止辦公狀態,就是在西蘭本國的領土外進行辦公。自西蘭公國建國之日起,羅伊·貝茨就把“國家的發展”全權委托給了西蘭國家公司(Sealand State Corporation),不過其現在的狀態和經營活動(如果有的話),已經是不得而知了。
  在2000年,全世界又把目光聚焦西蘭——因爲他們建立了一個名爲避風港公司(HavenCo)的數據避風港管理怒濤塔。根據西蘭官方網站上所述,這裏不允許非西蘭國籍的外部訪客和外部操作[8]。另外,在羅伊·貝茨淡出西蘭的政治事務之後,其子邁克爾依然堅持西蘭擁有對怒濤塔的主權。
  西蘭的法律體系據稱仿照自英國式的習慣法,而其各種法令和條例則是以由君主頒布法令的形式付諸實施的。
  錢幣
  西蘭公國的官方流通貨幣是與美元保持等值的“西蘭元”(Sealand Dollar)。自1972年以來,西蘭已鑄造了許多不同面值硬幣。由於西蘭人口極少,其自然條件無法進行生產,而且根本沒有真正的經濟,所以這些錢幣根本不可能進行正常的貨幣流通。不過,由於這些硬幣都是用貴金屬鑄造的,因此不少投資者和錢幣收藏家對此趨之若鶩。
  西蘭國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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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蘭國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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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蘭國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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