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善意取得

什么是股權善意取得
  股權善意取得是指善意受讓人從無權利人處受讓取得的股權
股權善意取得的條件
  其一,股權必須以有效股票來體現,非以股票爲表現形式的股權顯然不可能善意取得;

  其二,轉讓人應該是無權利人,甚至包括股票盜竊者、股票拾得者;

  其三,需依轉讓而取得;

  其四,需具備轉讓方法,即股票轉讓本身應合法進行,並必須向受讓交付股票

  其五,受讓人主觀上應爲善意,且不應有重大過失,即受讓人對轉讓人爲無權利人應爲不知,且盡到了普通人應盡的注意義務。

  股票如同現金,喪失股票即等於喪失現金,隨股票所附着的各項股權也面臨喪失的風險。凡構成股權善意取得時,原權利人即失去股東權,質權等擔保物權也隨之消滅,善意受讓人則合法取得股票,進而取得股東權利。在我國《公司法》中,仍未建立股權善意取得制度,遇有此類糾紛之時,可依《票據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善意取得的民法原理,合理裁處。


熱門資訊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