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稅率

簡介
全部應納稅額佔全部應稅的徵稅對象數額的稅率
主要有以下三種

(1)累進稅的平均稅率,即按各級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徵稅對象數額的比率。如某所得稅法規定,應稅所得1000元以下時,免稅;超過1000元至4000元時,稅率爲30%;超過4000元時、稅率爲50%。假如某納稅人全部應稅所得額爲6000元,全部應稅額爲1900元,則平均稅率爲31. 67%。(2)作爲平衡總負擔水平的控制稅率。如中國的農業稅爲適應各地區的不同情況實行差別比例稅率的辦法。但爲了控制全國的總負擔水平,又確定全國農業稅的平均稅率爲常年產量的15.5%。根據全國平均稅率再分別規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稅率,而這個稅率對省、直轄市、自治區下屬地區來說又是平均稅率,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還可以根據這個平均稅率再分別規定所屬各地區的稅率。(3)作爲編制稅收計劃和進行稅收統計需用的稅率。爲了分析重點稅源的變化情況,預測變化趨勢,找出影響稅收收入的因素,在編制稅收計劃時,需要根據稅源統計資料計算出平均稅率,即計算出按不同稅率計徵的稅額總和與其相應的計稅金額總和之比,並以此作爲編制稅收計劃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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