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R

什么是CFR
  CFR/CNF 是COST AND FREIGHT三個單詞的其中一個字母組合而成,中文意思爲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CFR的計算
  CFR價=FOB價+運費
  CFR價= CIF價X
CFR的分析
  按照《1990年通則》,當貨物在指定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交貨,賣方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所必需的海運費,交貨後的滅失和損壞的風險自交貨時已轉移至买方。賣家並負責租船或訂艙,支付抵達目的港的正常運費。CFR合同买賣雙方的主要義務如下:
賣方的主要義務
  1. 負責在合同規定的日期或期間內,在裝運港將符合合同的貨物交至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並給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2. 負責辦理貨物出口手續,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核準書;
  3. 負責租船或訂艙,並支付至目的港的運費;
  4. 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爲止的一切費用風險
  5. 負責提供商業發票和貨物運往約定目的港的通常運輸單據。如果买賣雙方約定採用電子通信,則所有單據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數據交換信息所替代。
买方的主要義務
  1. 負責按合同規定支付價款;
  2. 負責辦理貨物進口手續,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核準書;
  3. 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後的一切費用風險
  4. 負責辦理保險手續和支付保險費;
  5. 收取賣方合同規定交付的貨物,接受合同相符的單據
CFR的注意事項
  按CFR術語訂立合同,需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 在CFR術語下,一定要注意裝船通知問題。因爲在CFR術語下,賣方負責安排運輸,而买方自行辦理保險,因此在貨物裝上船前,即風險轉移至买方前,买方及時向保險公司辦妥保險,是CFR合同中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因此IVCOTERMS強調賣方必須毫不遲延地通知买方貨物已裝上船。否則,賣方要承擔違約責任
  2. CFR術語中有關卸貨費用負擔情形,通常採用CFR術語的變形,例如:
  3. CFR班輪條件(CFR liner terms),指卸貨費用按班輪條件處理,由支付運費的一方(即賣方)負擔;
  4.CFR艙底交貨(CFR ex ship's hold),指賣方負擔將貨物從艙底吊至船邊卸離吊鉤爲止的費用
  5. CFR吊鉤交貨(CFR ex tackle)指买方負擔將貨物從艙底起吊卸到碼頭的費用
  6. CFR卸到岸上(CFR landed),指賣方負擔將貨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費用
CFR與EXW、FOBCIF區別與聯系
  CFR、FOBCIF這三種外貿報價方式的共同點:
  01,賣方負責裝貨並充分通知,买方負責接貨;
  02,賣方辦理出口手續,提供證件,买方辦理進口手續,提供證件;
  03,賣方交單买方受單、付款
  04,裝運港交貨,風險費用劃分一致,以船舷爲界;
  05,交貨性質相同,都是憑單交貨、憑單付款
  06,都適合於海洋運輸內河運輸
  CFR、FOBCIF這三種外貿報價方式間的不同點:
  01,FOB买方負責租船訂艙、到付運費;辦理保險、支付保險
  02,CIF:賣方負責租船訂艙、預付運費;辦理保險、支付保險
  03,CFR:賣方負責租船訂艙、預付運費;买方負責辦理保險、支付保險
相關條目CIFF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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