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

什么是汽車
  汽車即本身具有動力得以驅動,不須依軌道或電力架設,得以機動行駛之車輛。廣義來說,具有四輪行駛的車輛,普遍多稱爲汽車。雖然,長久以來學術各界對“誰是第一位汽車發明者”皆有不同的看法及論述,未有完全一致性的看法,但是,絕大部份學者皆將德國工程師卡爾·奔馳視爲第一位發明者。而美國人則認爲亨利福特爲汽車創始人。
汽車的基本構成
  汽車總體構造通常由發動機、底盤、車身和電氣設備四大部分組成。
  1.發動機
  發動機是汽車的動力裝置,就像人的心髒。它通過燃燒將燃料的化學能轉化爲曲軸的機械能,再通過底盤的傳動系統驅動汽車行駛。汽車上廣泛使用的發動機多是往復活塞式內燃機。它一般由兩大機構和五大系統組成,兩大機構分別爲曲柄連杆機構、配氣機構,五大系統分別爲燃料供給系統、冷卻系統、潤滑系統、點火系統、起動系統。其中,柴油發動機缺少點火系統。
  2.底盤
  底盤接受發動機的動力,使汽車運動並按照駕駛員的操縱正常行駛。底盤包括傳動系統、行駛系統、轉向系統和制動系統。其中,傳動系統的作用是接受發動機的動力並傳給驅動輪,它包括離合器、變速器、傳動軸、主減速器及差速器、半軸等;行駛系統的作用是將發動機各總成及部件連成整體,對全車起支撐作用,以保證汽車正常行駛,其組成包括副車架、懸架、後梁、車輪等;轉向系統的作用是控制汽車的行駛方向,使汽車按駕駛員選定的方向行駛,其組成包括帶轉向盤的轉向器、轉向傳動裝置等;制動系統的作用是使汽車減速或停車及可靠地駐車,其組成包括停車制動裝置及行車制動裝置、輔助制動裝置等。
  3.車身
  車身爲駕駛員工作和裝載乘客與貨物提供必要的場所。車身的設計應保證駕駛員和乘坐環境的舒適安全,同時保證貨物存放的完好無損。車身的外形、裝飾和顏色對衡量汽車的美觀、藝術和豪華程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車身一般包括駕駛室和各種形式的車廂。
  4.電氣設備
  電氣設備是保證汽車動力性、經濟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的重要組成部分。現代汽車越來越多地使用各種電子電氣設備,這些設備保證汽車向智能化、自動化、電子化方向發展。電氣設備一般包括電源組、發動機啓動系統和點火系統、燈光照明系統、儀表裝置及傳感裝置等。
  發動機、底盤、車身和電氣設備是汽車正常工作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專用汽車和特殊汽車除此之外還有其專用和特殊的裝備。
汽車的產生 1672年,比利時傳教士南懷仁(Ferdinand Verbiest)在北京制造出蒸氣動力機械裝置,架設在馬車上的三輪蒸汽車。1769年,法國工程師尼可拉斯·庫紐(Nicholas Cugnot)在巴黎文森森林公園制造一輛三輪蒸氣車。1781年,英國發明家詹姆斯·瓦特改良蒸汽機。1801年,法國化學家飛利浦·勒本(Philips Lebon)成功研發以煤氣和氫氣爲燃料的二衝程發動機。1866年,德國工程師尼古拉斯·奧托(Nikolaus Otto)發明四衝程發動機。1885年,德國工程師卡爾·奔馳在曼海姆制造出汽油引擎裝置,架設在馬車上的三輪汽車,有0.85馬力汽油引擎。1886年1月29日,卡爾·奔馳取得世界第一項汽車引擎專利。同年7月,世界第一部四輪汽車正式販售。1888年,法國自行車商人埃米爾·羅傑斯(Emile Roger)獲得奔馳的許可,开始生產商用汽車。 各國及地區的汽車
  美國
  1.定義
  美國車工程師學會標準SAEJ 687C中對汽車的定義是:由本身動力驅動,裝有駕駛裝置,能在固定軌道以外的道路或地域上運送客貨或牽引車輛的車輛。
  2.分類
  汽車按總體結構分爲單車和列車。單車是基本形式。常用4×2.6×4.4×4.6×6等符號表示驅動特點。前一個數字代表車輪總數(雙胎並裝仍算一個車輪),後一數字表示驅動輪數。如所有車輪均爲驅動輪即稱爲全輪驅動汽車。列車是由牽引車或單車拖帶掛車或半掛車組成。汽車按用途一般可分爲六類,即轎車、客車、載貨汽車(俗稱卡車)越野汽車、牽引汽車、自卸汽車、專用汽車和半掛車和專用半掛車。
  日本
  1.定義
  汽車是指使用內燃機行駛的車輛,超過三輪以上,或二輪但是排氣量大於125mL。
乘用車:以搭載人員爲主的車普通自動車:總重5噸以下,載重3噸以下,載人10人以下普通機車:排氣量125mL以上400mL以下兩輪車小型機車:排氣量400mL以上兩輪車載運車:載貨空間大於載人空間的車或載運10人以上的車中型自動車:總重5噸以上11噸以下,載重3噸以上6噸以下,載人10人以上29人以下大型自動車:總重11噸以上,載重6.5噸以上,載人30人以上特殊作業車:不屬於以上兩者,且有運輸之外的主要用途小型特殊自動車:有運輸外用途最高速15km以下全長4.7m以下、全幅1.7m以下、全高2.8m以下大型特殊自動車:有運輸外用途不符上述小型標準者
  中國
  1.定義
  汽車是指一種快速而機動的陸路運輸工具。一般是指不用軌道、不用架线,而用自帶動力裝置驅動的輪式車輛。
  2.分類
營運載客汽車載貨汽車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摩托車拖拉機其他機動車
  臺灣
  1.定義
  汽車是指非依軌道或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公路法第2條第8款。
  2.分類
依目的分類公路法第34條 自用:屬機關、學校、團體公司行號或個人自用而非特許營業經營客貨運,得通行全國道路之汽車.營業:取得中華民國交通部特許之營業執照,於特許範圍、區域經營客貨貨運行駛之汽車。 公路汽車客運業:在核定路线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爲營業者。巿區汽車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爲營業者。遊覽車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遊覽車包租載客爲營業者。出租車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小客車出租載客爲營業者。小客車租賃業:以小客車或小客貨兩用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爲營業者小貨車租賃業:以小貨車或小客貨兩用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爲營業者汽車貨運業: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爲營業者。汽車路线貨運業:在核定路线內,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爲營業者。汽車貨櫃貨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聯結車運送貨櫃貨物爲營業者。依使用性質分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條 客車: 大客車:座位在10座以上或總重量逾3500公斤之客車、座位在25座以上或總重量逾3500公斤之幼童專用車。其座位之計算包括駕駛人、幼童管理人及營業車之服務員在內。小客車:座位在9座以下之客車或座位在24座以下之幼童專用車。其座位之計算包括駕駛人及幼童管理人在內。貨車: 大貨車:總重量逾3500公斤之貨車。小貨車:總重量在3500公斤以下之貨車。客貨兩用車: 大客貨兩用車:總重量逾3500公斤,並核定載人座位,或全部座位在10座以上,並核定載重量之汽車。小客貨兩用車:總重量在3500公斤以下,或全部座位在9座以下,並核定載人座位及載重量,其最後一排座椅固定後,後方實際之載貨空間達1立方米以上之汽車。代用客車: 代用大客車:大貨車兼供代用客車者,爲代用大客車,其載客人數包括駕駛人在內不得超過25人。代用小客車:小貨車兼供代用客車者,爲代用小客車,其載客人數包括駕駛人在內不得超過9人。特種車: 大型特種車:總重量逾3500公斤,或全部座位在10座以上之特種車。小型特種車:總重量在3500公斤以下,或全部座位在9座以下之特種車。機器腳踏車: 重型機器腳踏車: 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 汽缸總排氣量逾50立方釐米且在250立方釐米以下之2輪機器腳踏車。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逾五馬力且在40馬力(HP)以下之2輪機器腳踏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汽缸總排氣量逾250立方釐米之2輪機器腳踏車。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逾40馬力(HP)之2輪機器腳踏車。輕型機器腳踏車: 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 汽缸總排氣量在50立方釐米以下之2輪機器腳踏車。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在5馬力(HP)以下,1.34馬力(電動機功率1000瓦)以上或最大輸出馬力小於1.34馬力(電動機功率小於1000瓦),且最大行駛速率逾每小時45公裏之2輪機器腳踏車。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小於1.34馬力(電動機功率小於1000瓦),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45公裏以下之2輪機器腳踏車。依用途性質分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 客車:指載乘人客4輪以上之汽車。貨車:指裝載貨物4輪以上之汽車。客貨兩用車:指兼載人客及貨物之汽車。代用客車:指不載貨時代替客車使用之貨車。幼童專用車:指專供載運未滿七歲兒童之客車。特種車:指有特種設備供專門用途而異於一般汽車之車輛,包括吊車、救濟車、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憲警巡邏車、工程車、教練車、殘障用特制車、灑水車、郵車、垃圾車、清掃車、水肥車、囚車、殯儀館運靈車及經交通部核定之其他車輛。曳引車:指專供牽引其他車輛之汽車。拖車:指由汽車牽引,其本身並無動力之車輛;依其重量等級區分,總重750公斤以上者爲重型拖車,未滿750公斤者爲輕型拖車。全拖車:指具有前後輪,其前端附掛於汽車之拖車。半拖車:指具有後輪,其前端附掛於曳引車第5輪之拖車。拖架:指專供裝運10米以上超長物品並以物品本身連結曳引車之架形拖車。聯結車:指汽車與重型拖車所組成之車輛。全聯結車:指1輛曳引車或1輛汽車與1輛或1輛以上重型全拖車所組成之車輛。半聯結車:指1輛曳引車與1輛重型半拖車所組成之車輛。機器腳踏車:指使用原動機之2輪車輛。 各國汽車的特點 德國汽車——沉靜、深藏不露,很少“譁衆取寵”,其內在表現只有那些感受過的人才能領略。英國汽車——穩重、內向、有涵養、講傳統、用料充足,更不會有誇張的外形,有一種實在的感覺。意大利汽車——外形超前,馬車強勁,追求速度,藝術色彩濃,是玩車族理想的車型。法國汽車——我行我素,性格獨特,驟然看去,讓人常常誤認爲是別國產品日本汽車——小巧玲瓏,輕便省油,用料精打細算,重經濟性甚至安全性。美國汽車——豪放、狂野、不拘小節,注重車廂寬敞、豪華、外觀大方,有派頭。中國汽車——樸素而且精线條,注重實用性,外觀、舒適性及可靠性等方面有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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