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險


  全險 (All Risks)
  這個名詞表面涵義使人有點混淆,以爲這類保險包括範圍相當廣泛。事實上,有些風險仍然不在承保之列。換言之,投保人不應對「全險」 一詞顧名思義,而應詳細閱讀保單內的條文。
  全險(亦稱全保),普通老百姓理解好像是保險买全了,什么損失保險公司都可以賠的,這在實際操作中是不可能的,現實中,保險公司汽車保險險種多達幾十種,多數險種都是從設計出來就沒有銷售出一份的,呵呵。一般來說大家認可的全險指: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保險+不計免賠+車上人員險等這幾項,有條件還可以附加盜搶險、玻璃險、車身劃痕險、自燃險等
  但是無論你买再多的保險,也不可能做到什么損失保險公司都會賠的,以下幾種情況屬於保險公司拒賠的情形:
  1、收費停車場丟車
  一般情況下,車輛在收費停車場或者營業性修理廠中被盜,保險公司不負責賠付。因爲保險公司認爲放收費停車場所的車輛,停車場有責任保管車輛而保險公司不必負責。
  因此,遇到這種丟車情況,投保人不必再去找保險公司進行索賠,即使找到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也是不會負責任的,而是應盡快爭取時間,讓保管車輛不善,造成車輛丟失的保管人來負責賠償。
  2、駕駛員故意事故
  根據保險條款規定,駕駛員的故意行爲屬於責任免除範圍,因此即使發生任何緊急狀況,如果是駕駛員的蓄意行爲造成事故,保險公司都不會負責賠付。
  因此車主一定要遵守保險條款,否則還是自己喫虧,當然駕車者也不要心存僥幸心理,故意制造事故,這樣不僅得不到賠償,而且還會爲自己扣上騙保的帽子。
  3、車輛內物品丟失
  根據保險產品中的保險範圍規定,盜美險的賠償範圍僅僅是車輛本身,而不包括車內的物品。目前保險公司對車裏的物品多數都不承保,只有少數公司的財險產品可以承諾對車內的特殊物品進行賠償。
  因此投保人盡量不要將值錢的物品放在自己的汽車裏面,應放在比較安全的地方或者隨身攜帶,以免遭受不測,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財物損失。
  4、車輛撞了自家人
  第三者責任險只負責賠償保險車輛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方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
  在第三者責任險的條款中規定,“第三者”的定義中,不包括保險人、保險人、本車發生事故時的駕駛員及家庭成員以及保險人的家庭成員。因此,駕車者如果不小心撞上了自家人,只好自認倒黴,因爲這種情況是得不到保險公司賠付的。
  5、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比較常見的有10多種情況,比如車燈或者倒車鏡單獨破損的不賠;把負全責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賠;水深處強行打火導致發動機損壞的不賠;車輛修理期間造成的損失不賠;拖着沒保交強險的車出事故的不賠;私自加裝的設備不賠;被車上物品撞壞不賠;沒經過定損直接修理的不賠;車輛零部件被盜的不賠等等。
  此外,酒後駕車、無照駕駛,行駛證、駕照沒年檢的,保險公司也可以拒絕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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