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Futures


  其含義是交易雙方不必在买賣發生的初期就交收實貨,而是共同約定在未來的某一時候交收實貨,因此中國人就稱其爲“期貨”。最初的期貨交易是從現貨遠期交易發展來,最初的現貨遠期交易是雙方口頭承諾在某一時間交收一定數量的商品,後來隨着交易範圍的擴大,口頭承諾逐漸被买賣契約代替。這種契約行爲日益復雜化,需要有中間人擔保,以便監督买賣雙方按期交貨和付款,於是便出現了商品遠期合同交易所。爲了適應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85年芝加哥谷物交易所推出了一種被稱爲“期貨合約”的標準化協議,取代原先沿用的遠期合同。使用這種標準化合約,允許合約轉手买賣,並逐步完善了保證金制度,於是一種專門买賣標準化合約期貨市場形成了,期貨成爲投資者的一種投資理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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