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支配收入


  可支配收入,全稱“國民可支配收入”或“居民可支配收入”。我們知道“國內生產總值GDP是反映一個國家最終生產成果的總量指標,而“國民可支配收入”NDI是衡量一個國家最終所得收入總量指標GDP代表的是生產總量;NDI代表的是收入總量。因爲,一國的GDP要經過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最終才能形成一國的NDI,生產總量並不等於收入總量,通常情況下發達國家的NDI往往大於GDP,而發展中國家NDI往往小於GDP,這反映了生產和收入之間的分配關系,因此,它是觀察和分析國家之間、地區之間、以及部門和人羣之間收入如何分配的最重要的經濟指標
  國民可支配收的測算可以從宏觀和微觀兩個角度定義。
  一、從宏觀核算角度:國民可支配收入=國內生產總值 + 生產要素收入 + 經常性轉移淨收入。①生產要素收入 = 勞動者報酬收入 + 各項財產收入;②經常性轉移收入 = 補貼收入 + 贈予收入 + 無償轉移。
  二、從微觀統計角度:國民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 + 農村居民純收入。具體解釋見統計指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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