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人員


摘要
  根據規定,證券從業人員主要指下列人員:
  1.證券中介機構的正副總經理,但證券兼營機構和該款第五項規定的機構中不負責證券業務的副總經理除外;
  2.證券經營機構中內設各證券業務部門的正、副經理人員;
  3.證券經營機構下設的證券營業部的正、副經理人員;
  4.證券經營機構中從事證券代理行業務的專業人員;
  5.證券經營機構中從事證券自營業務 的專業人員;
  6.證券經營機構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中從事爲客戶提供投資咨詢服務的專業人員;
  7.證券經營機構在證券交易所內的出市代表
  8.證券清算登記機構內設各業務部門的正、副經理人員;
  9.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內設各業務部門的正、副經理人員;
  10.各類證券中介機構的電腦管理人員;
  11.證監會認爲需要進行資格確認的其他從業人員;證券從業人員主要包括:
  根據規定,證券從業人員主要指下列人員:
  1.證券中介機構的正副總經理,但證券兼營機構和該款第五項規定的機構中不負責證券業務的副總經理除外;
  2.證券經營機構中內設各證券業務部門的正、副經理人員;
  3.證券經營機構下設的證券營業部的正、副經理人員;
  4.證券經營機構中從事證券代理行業務的專業人員;
  5.證券經營機構中從事證券自營業務 的專業人員;
  6.證券經營機構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中從事爲客戶提供投資咨詢服務的專業人員;
  7.證券經營機構在證券交易所內的出市代表
  8.證券清算登記機構內設各業務部門的正、副經理人員;
  9.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內設各業務部門的正、副經理人員;
  10.各類證券中介機構的電腦管理人員;
  11.證監會認爲需要進行資格確認的其他從業人員;
  證券從業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取得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在各項證券專業崗位上工作;證券中介機構的正副總經理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應獲得證券從業資格證書;未取得證券業從業資格,除符合豁免規定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各類證券專業崗位上工作。證券業從業人員的行爲準則:

保證性行爲

  (1)熱愛本職工作,準確執行客戶指令,爲客戶保密。客戶證券業的職業對象,客戶的指令代表着客戶投資決策,關系到客戶投資利益。證券業從業人員應準確、及時、完整地執行客戶的指令。客戶資金證券是他們的合法財產證券經營機構依法受客戶委托代爲保管這些財產,除非涉及違法行爲,除有關法律特別規定外,證券業從業人員應就客戶投資資金、持有證券的情況嚴守祕密,不得隨意泄露給他人。 (2)努力鑽研業務,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工作效率證券業務有很強的專業性特點,又有一定的技術操作要求,同時又不斷地开拓創新,推出新品種,發展新業務。這就要求從業人員具有較扎實的專業知識功底和較寬的知識面,要不斷地學習,鑽研業務,提高自己的專業素養和知識水平,以適應證券市場對從業人員提出的要求,在更好地爲客戶服務的同時,提高自己的競爭能力。
  (3)遵守國家法律和有關證券業務的各項制度。證券業是一個與國家利益投資者利益密切相關行業,國家的有關法律及證券管理部門制定的規章制度是各經濟主體合法權益的法律保證和制度保證,也是證券業務運作的依據。證券業從業人員應該自覺遵紀守法,以此來約束和規範自己的行爲
  (4)積極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珍惜證券業的職業榮譽。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證券業的職責,也是證券業賴以發展壯大的基礎條件。“一切爲客戶着想”既是商家制勝的關鍵,也是樹立行業良好形象的根本。樹立職業榮譽感,珍惜證券業的職業榮譽,是每一位證券業從業人員應有的行爲
  (5)文明經營,禮貌服務,保證證券交易中的公开、公平、公正。文明經營、禮貌服務既是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宗旨的體現,也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證券業作爲“窗口”行業證券業從業人員在業務活動中要滿腔熱情,積極主動,耐心周到,禮貌待人,工作效率高,服務質量好。證券交易中的公开、公平、公正是證券市場的生命,是證券業從業人員職業行爲的基本原則。只有維護“三公”原則,才能保證市場健康、有序地發展,才能爲證券業樹立良好的信譽,才能使證券業得到規範發展。
  (6)服從管理,服從領導,維護證券交易中的正常秩序。證券市場是一個高風險市場,不僅行情瞬息萬變,而且突發性的事件對證券市場的影響往往迅速而有力。紀律是事業成功的保證,在處理各項業務時,必須顧全大局,從國家利益、整體利益、長遠利益出發,服從領導,迅速、準確地執行指令,自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
  (7)團結同事,協調合作,妥善處理業務活動中出現的各種矛盾。證券業務的運行有很多環節,需要從業人員團結一致、相互協作,發揮團隊合作精神,碰到問題和矛盾時以平心靜氣的理智態度解決,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爲客戶服務,才能適應證券市場快速變化的要求。
  (8)熱心公益事業,愛護公共財產,不以職謀私,不以權牟利。證券業從業人員要時刻記住自己所從事職業的崇高使命,樹立社會責任感,不僅不能在職業活動中以職謀私、以權牟利,而且要自覺參與社會公益活動,關心他人,幫助他人,爲社會公益活動奉獻自己的愛心。

禁止性行爲

  (1)不得以獲取投機利益爲目的,利用職務之便從事證券买賣活動。證券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爲獲取投機利益從事證券买賣活動,不僅違背了有關法律規定,而且會侵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助長證券市場投機風氣,可能會引發證券行情不正常的波動
  (2)不得向客戶提供證券價格上漲或下跌的肯定性意見。證券行情變幻莫測,證券業從業人員向客戶提供有關價格變化的肯定性意見,一旦因預測失誤給客戶帶來損失,很可能引起法律糾紛,在影響客戶利益的同時,也影響從業人員和證券行業的聲譽。
  (3)不得與發行公司相關人員之間有獲取不當利益的約定。這種約定不僅違反“三公”原則,也違反國家法律。由這種約定而獲取的收益爲不法收益,將會受到行政處罰甚至法律制裁。
  (4)不得勸誘客戶參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是一種風險投資,未來的投資收益是不確定的,投資者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後果具備一定的經濟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並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是否參與證券交易,應由客戶獨立作出抉擇。證券業從業人員勸誘客戶參與證券交易但又不能代他承擔相應的責任,是一種對客戶很不負責的行爲,這實際上是爲了證券公司的小團體利益而損害客戶利益,不僅敗壞證券業的信譽,甚至可能導致不必要的糾紛。
  (5)不得接受分享利益的委托。接受客戶委托,應按規定的標準收取各項費用,若在接受客戶委托的同時分享收益,性質上屬於參與客戶投資,不僅是一種侵權行爲,而且也違背了從業人員不得從事證券买賣的有關規定。
  (6)不得向客戶保證收益證券投資風險就是證券投資收益的不確定性,任何人都難以保證證券投資的預期收益水平。向客戶作出這類保證。會影響客戶投資決策,並可能導致實際收益水平與預期收益背離。顯然,向客戶作出這類保證,有違證券業從業人員的道德規範。
  (7)不得接受客戶對买賣證券的種類、數量、價格及买進或賣出的全權委托。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參NiY_券投資客戶必須是完全行爲能力人,能獨立承擔投資活動的法律責任,對其账戶或以其名義進行的證券买賣負全部責任。證券業從業人員接受全權委托,性質上屬於代客戶投資決策,違背了上述規定。
  (8)不得爲達到排除競爭的目的,不正當地運用自己在交易中的優越地位限制某一客戶的業務活動。爲在競爭中保持領先地位而在交易中利用特殊或優越條件限制某客戶的業務活動,這種做法有違“三公”原則。證券業從業人員應對所有客戶一視同仁,不論是大客戶還是小客戶,也不論是競爭夥伴還是競爭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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