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匯兌

電子匯兌(electronic transfer)

什么是電子匯兌

  電子匯兌匯款人委托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異地收款人結算方式單位的各種款項的異地結算,均可使用電子匯兌

  (1)匯款人使用電子匯兌結算,應詳細填明匯入的地點、匯入銀行名稱、收款人名稱、銀行帳號、匯款用途、金額等項內容。

  (2)匯出銀行受理匯款人籤發的電子匯兌憑證,經審查無誤後,及時向匯入銀行辦理匯款,並向匯款人籤發匯款回單。

  (3)收到匯款銀行,應將款項直接轉入收款人帳戶,並向其發出收帳通知。

電子匯兌業務的辦理流程

  (一)匯出行的處理

  1.匯款人委托銀行辦理電匯時,應按照電匯憑證的填寫要求向銀行填制電匯憑證。

  2.匯出行受理電匯憑證時,應認真審查:電匯憑證必須記載的各項內容是否齊全、正確;匯款账戶內是否有足夠支付的余額匯款人的籤章是否與預留銀行籤章相符。對填明“現金”字樣的電匯憑證,還應審查匯款人和收款人是否均爲個人。

  3.匯出行審核無誤後,根據匯兌憑證進行相應账務處理

  ⑴轉账匯兌

  ①直接入账匯兌:即進行“行內轉账”處理;

  ②接受入账匯兌:即通過“匯兌交易進行系統自動账務處理;

  ③跨系統匯兌:即通過“匯兌交易進行匯劃系統外账務處理。

  ⑵現金匯兌

  按有關規定審查憑證無誤後,收妥申請人繳存的現金,進行現金收款账務處理後,通過“匯兌交易進行账務處理。

  (二)匯入行接收報文的處理

  1.直接入账報文

  由匯入行作接受處理,打印匯劃專用憑證

  2.接收入账報文

  匯入行根據匯入本機構的匯劃報文內容,按相關規定審核,根據不同情況選擇相應功能進行账務處理。

  ⑴入账。經審核,匯劃信息正確無誤的,直接記載收付款人的账戶

  ⑵掛账。經審核匯劃信息不正確或由於特殊因素需要掛账的,將匯劃資金轉入待處理結算款項账戶處理。

  ⑶借報退回。接收到借方報文,由於某種原因不能支付款項的,作系統內借報退回處理,不涉及账務處理。

  (三)接收報文掛账後的處理

  當接收的匯劃信息账號不全或不符的,選擇掛账後,向匯出行發出查詢,俟匯出行查復後作相應的轉匯、入账或退匯账務處理。

  (四)留行待取或個人現金匯款的處理

  對於“留行待取”或支取現金的款項,收款人來行辦理取款時,必須核對收款人的身份證件或指定收款人單位名稱,留存收款人身份證復印件,並通過人行聯網核查系統查詢無誤後,作付款账務處理。如果是委托他人支取款項,必須同時查驗和留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五)退匯的處理

  1.匯出行

  ⑴款項尚未匯出的,匯款人申請退匯時,憑申請人出具的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證件及原匯款匯單辦理撤銷。對已辦理轉账的作抹账處理。

  ⑵款項已匯出的,匯款人申請退匯時,區別收款人是否在匯入行开立存款账戶,分別處理:對在匯入行开立存款账戶收款人,由於款項直接入收款人账戶,故應由匯款人與收款人自行聯系退匯;對未在匯入行开立存款账戶收款人匯款人應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證件以及原匯款憑證匯單,由匯出行向匯入行申請退回,經匯入行核實款項確未支付的,待款項退回後方可辦理退匯手續。

  2.匯入行

  ⑴對匯出行提請的退匯,經確認款項確未支付的,將款項退回匯出行,處理手續比照匯兌匯劃業務處理;款項已經支付的,發事務報文通知匯出行,不予辦理退匯。

  ⑵對於收款人拒絕接受匯款應主動辦理退匯。向收款人發出取款通知,經過2個月無法支付的匯款,立即辦理退匯。操作手續比照匯兌匯劃業務處理。

電子匯兌的核算

  電子匯兌往來的核算使用的會計科目有:電子匯兌往來、電子匯兌匯差、存放電子匯兌匯差款項、電子匯兌匯差款項存放。

  其中:電子匯兌往來和電子匯兌匯差屬於資產負債共同類科目;存放電子匯兌匯差款項目屬於資產類科目,下級行對上級行清算匯差時使用;電子匯兌匯差款項存放屬於負債類科目,上級行對下級行清算匯差時使用。發生電子匯兌業務,發報行按規定時間將電子匯兌往账信息上傳支中心,並作账務處理。發出貸報業務的會計分錄爲(借報業務反向處理):

  借:xx 存款 xx 戶

    貸:電子匯兌往來 往账戶

  支中心收到所轄經辦行傳來的往账信息經匯總後,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傳給分中心;分中心收到所轄支中心傳來的往账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傳給總中心。總中心根據電子匯兌往账信息,按收報行自動做成電子匯兌來账信息並傳輸給各收報分中心。分中心將來账信息傳輸給各支中心,並向總中心發出反饋信息。支中心收到分中心傳來的電子匯兌來账信息,應當傳輸給所轄收報行。 收報行收到電子匯兌來账信息,及時打印電子匯兌來账憑證並處理账務。收到貸報業務的會計分錄爲(收到借報業務反向處理):

  借:電子匯兌往來 來账戶

    貸: xx 存款 xx 戶        電子匯兌往來形成的資金存欠,採取逐級清算匯差的辦法進行清償。這要求各級行逐級在上級行开立匯差清算存款戶並存入資金。 各經辦行於每日營業終了根據當天發生的電子匯兌往、來账的借、貸方發生額軋算差額並編制匯差記账憑證處理账務。當日電子匯兌往來借方發生額大於貸方發生額爲應收匯差,反之爲應付匯差。應收匯差的會計分錄爲(應付匯差反向處理): 借:存放電子匯兌匯差款項 貸:電子匯兌匯差

  地市行根據自身及全轄發生的電子匯兌往、來業務,計算電子匯兌匯差。如果全轄軋算爲應收匯差,會計分錄爲:

   借:存放電子匯兌匯差款項

   借:電子匯兌匯差款項存放 XX 行戶

     貸:電子匯兌匯差款項存放 XX 行戶

   如爲應付匯會計分錄爲:

   借:電子匯兌匯差款項存放 XX 行戶

     貸:電子匯兌匯差款項存放 XX 行戶

     貸:存放電子匯兌          匯差款項分行的處理與地市行相同。總行根據各省分行電子匯兌匯差進行清算。省分行爲應收匯差,總行處理的會計分錄爲(應付匯差反向處理):

  借:電子匯兌匯差 XX 分行戶

    貸:電子匯兌匯差款項存放 XX 分行戶

  各級行在上級行开立的匯差清算账戶資金不足支付,應通過人民銀行向該账戶調入資金;匯差清算账戶資金充足,通過人民銀行調出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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