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免稅

什么是特定免稅
  免稅一般可以分爲法定免稅特定免稅臨時免稅三種。

  特定免稅是根據政治、經濟情況發生變化和貫徹稅收政策的需要,對個別、特殊的情況專案規定的免稅條款。在免稅中,法定免稅是主要方式,特定免稅臨時免稅是輔助方式,是對法定免稅的補充。
特定免稅的特點
  這類免稅,一般是在稅法中不能或不宜一一列舉而採用的政策措施,或者是在經濟情況發生變化後作出的免稅補充條款。

  這類免稅,一般由稅收立法機構授權,由國家或地區行政機構及國家主管稅務的部門,在規定的權限範圍內作出決定。其免稅範圍較小,免稅期限較短,免稅對象具體明確,多數是針對具體的個別納稅人或某些特定的徵稅對象及具體的經營業務。

  這種免稅規定,具有靈活性、不確定性和較強的限制性,一般都需要納稅人首先提出申請,提供符合免稅條件的有關證明文件和相關資料,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或逐級上報最高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才能享受免稅的優惠。例如,按照財稅字[1998]33號文件規定,對國家定點企業和經銷單位銷售的專供少數民族飲用的邊銷茶,2000年底前免徵增值稅;按照(94)財稅字第1號文件規定,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經營單位第1年至第2年免徵農業所得稅


熱門資訊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