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


實例
  所謂進項稅和銷項稅是指增值稅的進項稅和銷項稅增值稅是國家就增值額徵收的一種稅。如果你是一般納稅人,你花1元錢买商品的同時(賣方如果能提供增值稅發票的話),給你商品的一方要替稅務局向你收0.17元的稅款。你要向賣給你商品方支付1.17元.當你把1元的商品以1.2元賣出的時候(或加工成別的商品以1.2元賣出時),你要替稅務局向購买方收取1.2*0.17=0.204元稅款.實際你的納稅額是0.204-0.17=0.034元.0.17元就是進項稅,0.204元就是銷項稅.用0.17元抵減0.204元的過程就叫抵扣進項稅.抵扣的前提是你是一般納稅人,並有認證過的進項稅額.如果當月沒抵扣完的可留到以後進行抵扣。分類
  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
  購進貨物或接受勞務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
  進口貨物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
  購進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農業產品,或者向小規模納稅人購买的農產品,可以按照买價乘以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其計算公式爲: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买價×扣除率
  納稅人支付運輸費用,可以根據運費發票所列運費金額(不包括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乘以7%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其計算公式爲: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運費×扣除率
  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免稅廢舊物資,可以按照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开具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乘以10%計算抵扣進項稅。
  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
  購進固定資產而支付的增值稅,但購置稅控收款機所支付的增值稅可以抵扣,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5年2月24日的財稅[2005]28號《關於2005年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東北地區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支付的增值稅可以全額抵扣。 (2009年1月1日,我國开始實行消費增值稅,所以其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用於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而支付的增值稅
  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而支付的增值稅
  用於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而支付的增值稅
  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所包含的增值稅
  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其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所包含的增值稅
  未取得並保存增值稅扣稅憑證、以及值稅扣稅憑證未在規定期限內交稅務機關進行防僞認證或認證未通過
  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進項稅額的其他規定
  進項稅額的轉出處理 因爲貨退出或折讓而收回的增值稅稅額,應當發生進貨退出或折讓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非應稅項目,無法準確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時要用公式: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全部的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和非應稅項目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和營業額合計
  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處理 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接轉下期繼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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