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納稅


  納稅是指進出口商或其代理人依據海關籤發的稅款繳納證,在規定的日期內,向指定的銀行繳納稅款。
  海關接受申報和查驗貨物完畢後,依據海關稅則,向進出口商或其代理人籤發稅款繳納證,進出口商或其代理人應在海關籤發稅款繳納證的次日(節假日除外)起的7天內 ,向指定的銀行繳納稅款。逾期不繳納的,由海關自第八日起至繳清款日止,按日徵收稅款總額的千分之一的滯納金。對超過3個月仍未繳納稅款的 ,海關責令擔保人繳納稅款或者將貨物變賣抵繳,必要時,可以通知銀行擔保人或者納稅義務人存款內扣款。
  納稅義務人同海關發生納稅爭議時,應先繳納稅款,然後自海關填發稅款繳納證之日起60天內向海關書面申請復議。確屬錯繳或多繳的,可按規定辦理退稅
  在進出口貨物放行後,如果海關發現少徵或漏徵稅款,也可按規定向納稅義務人補徵。
  如何做到依法納稅
  依法納稅有兩方面的要求:①個人:增強納稅人權利與義務意識,自覺依法誠信納稅,積極行使納稅人權利。公民要增強對國家公職人員及公共權力的監督意識,以主人翁的態度積極關注國家對稅收的徵管和使用,對貪污和浪費國家資財的行爲進行批評和檢舉,以維護人民和國家的利益。②國家:完善稅收財政制度;加大稽查處罰力度,嚴懲違反稅法行爲;規範稅收徵收管理,堵塞漏洞;加強稅收宣傳,教育人們要自覺依法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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