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證明

什么是廣告證實



  廣告證實是指表明廣告客戶主體資格和廣告內容是否真實、合法的文件、證件。《廣告治理條例》規定廣告客戶委托廣告經營者辦理廣告業務時應當提交和交驗廣告證實文件。廣告經營者承辦廣告業務時應收取和查驗廣告證實的規則以及廣告證實出具規則構成廣告證實制度。廣告證實制度是廣告治理法規爲保證廣告真實、合法而確立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和治理制度。其基本內容包括廣告證實種類;廣告證實提交、交驗和收取、查驗。廣告證實出具機關;廣告證實有效要件四個方面。



廣告證實的分類

  廣告證實分爲二類,一類是主體資格證實,一類是廣告內容真實合法的證實。主體資格證實指證實廣告客戶具有做廣告和做某項內容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的文件、證件和憑證。廣告治理法規規定廣告客戶委托廣告經營者辦理廣告業務應當提交和交驗的資格證實是:


  (1)工商企業個體工商戶分別交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營業執照》副本。


  (2)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提交本單位的證實。


  (3)個人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的證實。


  (4)全國性公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交驗《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


  (5)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交驗國家工商行政治理局頒發的《外國企業在中國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廣告真實合法證實,落不明指證實廣告內容真實合法的文件、證件和資料。



廣告證實的要件

  廣告證實必須具備一定的要件才具有法律上的證實。這些要件是:


  (1)證實出具機關合法。只有對廣告內容所涉及事項有行政治理權的國家機關或其授權單位出具的證實具有證實力。其他機關出具的廣告證實不具有法律上的證實力;


  (2)廣告證實的內容合法。廣告證實的內容必須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即使證實的內容是真實的,證實也是無效的。


  (3)廣告證實與廣告內容有直接的聯系。假如沒有直接關系,廣告證實無效。


  (4)廣告證實的適用範圍有效,指廣告證實持有者必須具有持有該廣告證實的合法身份,廣告證實的時間和地域範圍與廣告證實文件所載時間和地域範圍相一致。廣告證實假如超出其有效時間和地域範圍,證實持有人提交的廣告證實是僞造、盜用或通過其它非法手段得到的,廣告證實無效。


  廣告經營者在收取和查驗廣告證實力,必須對廣告證實文件的有效性同時進行審查。廣告證實無效的,應拒絕承辦。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廣告證實的內容

  廣告治理法規就廣告經常涉及的事項所應提交的證實作出了明確規定:


  (1)標明質量標準的商品廣告,應當提交國家標準化行政治理部門的證實。


  (2)標明獲獎的商品廣告,應當提交本屆、本年度或者數屆、數年度連續獲獎的證書。


  (3)標明優質產品稱號的商品廣告,應當提交政府頒發的優質產品證書。


  (4)標明專利權的商品廣告,應當提交專利證書。


  (5)標明注冊商標商品廣告,應當提交商標注冊證。


  (6)實施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廣告,應當提交生產許可證。


  (7)報刊出版發行廣告,應當交驗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機關核發的登記證。


  (8)圖書出版發行廣告,應當提交新聞出版機關批準成立出版社的證實。


  (9)各類文藝演出廣告,應當提交所在縣以上文化主管部門準許演出的證實。


  (10)大專院校招生廣告,應當提交國家教育委員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刊播廣告的證實;外國來中國招生的廣告,應當提交國家教育委員會同意刊播廣告的證實。


  (11)各類文化補習班或職業技術培訓班招生廣告、招工招聘廣告,應當提交鄉以上(含縣)教育行政部門或勞動人事部門同意刊播廣告的證實。


  (12)個人行醫廣告,應當提交縣以上(含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行醫的證實和審查批準廣告內容的證實。


  (13)藥品、類藥品廣告,應當提交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藥品廣告審批表》。


  (14)食品廣告應當提交所在地(市)級以上食品衛生監督機構批準的《食品廣告審批表》。


  (15)獸藥廣告應當提交省、自治區、直轄市農牧漁業行政治理機關審查批準的證實。


  (16)農藥廣告應當提交農牧漁業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農牧漁業廳(局)藥檢或植保部門審查批準的《農藥廣告審批表》。


  (17)各類展銷會、訂貨會、交易會等廣告,提交主辦單位主客部門批準的證實。


  (18)有獎儲蓄廣告,應當提交上一級人民銀行的證實。


  (19)其它各類廣告,需要提交證實的,應當提交政府有關部門或者授權單位的證實。


  廣告客戶委托廣告經營者承辦廣告業務時,應當依法向廣告經營者提交和交驗上述兩類證實文件,並保證所提交和交驗的廣告證實真實、合法、有效。廣告內容真實合法證實文件的提交和交驗數量,依廣告內容所涉及事項的多少而確定。當廣告內容所涉及事項是單一的時候,廣告客戶只須提交或交驗一份證實文件就可以了,當廣告內容所涉及的事項多方面的時候,廣告客戶應當分別就廣告內容所涉及的每個事項提交和交驗證實文件。提交和交驗證實是廣告客戶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


  廣告經營者承辦廣告客戶委托辦理的廣告業務時,應當要求廣告客戶提交和交驗上述兩類證實。廣告經營者應當收取的廣告證實數量,依據廣告內容所涉及事項的多少而決定。當廣告經營者認爲廣告客戶提交和交驗的證實齊全,並依據證實對廣告內容逐一進行檢查核對,確認廣告內容真實、合法後,方可承辦。對無合法證實或證實不全的,廣告經營者必須要求廣告客戶補交、補齊有關證實文件。否則,應當拒絕承辦;違者,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收取和查驗證實是廣告經營者應當履行的法律義務。


  廣告客戶應當提交和交驗的證實。根據廣告治理法規規定,必須是由國家有關廣告證實機關核發的,才具有法律上的證實力。廣告內容真實性合法性的證實出具機關爲對口行政主管部門,即爲對廣告所涉及事項有行政治理權的部門或其授權單位。如藥品廣告內容真實合法性的證實文件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招生廣告內容真實合法性的證實文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廣告客戶主體資格的證實機關爲國家專門辦理各種類型主體資格的審批登記機關,如企業法人資格的審批登記機關爲工商行政治理機關。主體資格證實文件一經核發,在其有效期內可反復使用,不需要由審批登記機關在廣告客戶每次從事廣告宣傳活動時再逐次加以確認。出具審查責任。真實、合法的予以證實,反之,不予辦理證實手續。爲廣告客戶出具非法或虛假證實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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