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制度

 

概述

會計制度是進行會計工作所應遵循的規則、方法、程序的總稱。根據《會計法》的規定,我國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由國務院所屬財政部制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在與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不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會計制度或者補充規定。會計制度的內容,有詳有簡。詳細的會計制度應包括:會計憑證的種類和格式以及編制、傳遞、審核整理、匯總的方法和程序;會計科目的編號、名稱及其核算內容;帳簿的組織記帳方法;記帳程序和記帳規則;成本計算方法;財產清查辦法;會計報表的種類、格式和編制方法、報送程序;會計資料的分析利用;會計檢查的程序和方法;電子計算在會計中的應用,會計檔案的保管和銷毀辦法;會計機構的組織會計工作崗位的職責等。財政部從1992年起陸續頒發的分行業會計制度,包括以下幾個部分:總說明;會計科目,包括會計科目表、會計科目使用說明;會計報表,包括會計報表種類和格式、會計報表編制說明;主要會計事項分錄舉例。會計制度屬上層建築,是國家管理經濟的重要規章。隨着經濟體制,財政財務稅收制度的改革,會計制度也會作相應的改變。但在新的會計制度沒有建立或在改變原有規定以前,原有的會計制度還應繼續執行,以免造成無章可循,引起管理上的混亂,招致不必要的損失。

 

參考資料

財會之窗  http://www.jscj.com/school/cd/kj/jhj.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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