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倉庫


保稅倉庫


目錄

1、保稅倉庫

2、保稅倉庫的基本內容

3、辦理保稅倉庫的程序




保稅倉庫(Bonded warehouse)


保稅倉庫

......


  保稅倉庫是指經海關核準的專門存放保稅貨物的專用倉庫。根據國際上通行的保稅制度要求,進境存入保稅倉庫的貨物可暫時免納進口稅款,免領進口許可證件(能制造化學武器的和易制毒化學品除外),在海關規定的存儲期內復運出境或辦理正式進口手續。


保稅倉庫的基本內容

  (1)存放貨物範圍和期限

  海關規定,保稅倉庫適用於存放供來料加工進料加工出口的料、件;經經貿部門批準寄售維修零配件,外商寄存、暫存貨物,轉口貨物;供給國際航行船舶的燃料、零配件;免稅品等。屬於一般貿易性質的進口貨物不答應存入保稅倉庫,也不答應在保稅倉庫中對所存貨物進行加工,但可在海關監管下進行改變貨物包裝或加刷麥碼。

保稅倉庫所存貨儲存期限爲1年。如因非凡情況可向海關申請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年,期滿仍未轉爲進口也不復運出境的,由海關將貨物變賣處理。

  (2)建庫制度

  申請建立保稅倉庫應由保稅倉庫經理人持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填寫《保稅倉庫申請書》,擰交驗經貿主管部門批準經營有關業務的批件,向海關提出申請,海關派人員實地調查後,對符合條件的頒發《保稅倉庫登記證書》。所謂符合條件是指保稅倉庫應具有專門儲存、堆放進口貨物的安全措施,有健全的倉庫治理制度和具體的倉庫帳冊;配合經海關培訓認可的專職治理人員,保稅倉庫的經營者應具備向海關繳納稅款的能力。

  (3)出入倉制度

  保稅貨物在保稅倉庫所在地海關入境時,貨主或其代理人應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一式三份並加蓋“保稅倉庫貨物”印章,聞名此貨物系存入某保稅倉庫,經向海關申報,查驗放行後,一份由海關留存,二份隨貨帶交保稅倉庫。保稅倉庫經理人應於貨物入庫後即在上述報關單上籤收,一份留存,一份交回海關存查。

  保稅貨物復出口時貨主或豈代理人應當填寫出口貨物報關單一式三份並交驗進口時由海關籤印的報關單,向當地海關辦理復運出口手續,經海關檢查與實物相符合後籤印,一份留存,一份發還,一份隨貨帶交出境地海關憑此放行貨物出境。

  保稅貨物經海關核準轉爲進入國內市場銷售時,由貨主或其代理人按照一般貿易進口貨物向海關辦理有關手續並交納關稅和代徵稅,海關籤印放行後在原進口後物報關單上注銷。


辦理保稅倉庫的程序

  第1步:申請單位填寫《保稅倉庫申請書》,向主管海關提出設立申請,並向海關提交下列單證

  1、書面申請報告;

  2、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如系租賃倉庫,還應提供租賃倉庫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

  3、稅務登記證實副本;

  4、外經貿主管部門批準經營有關業務的批件;

  5、企業可行性研究報告、章程或協議;

  6、保稅倉庫治理制度;

  7、海關需要的其他有關資料:如租賃倉庫的租賃協議、倉庫位置平面圖、自理或代理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副本等。

  第2步:主管海關審核申請資料並派員實地勘查。

  第3步:主管海關初審通過後,報上海海關加工貿易監管處。

  第4步:上海海關加工貿易監管處根據分級審批程序上報海關總署審批或備案。海關總署同意設庫的,頒發《保稅倉庫登記證書》和保稅倉庫標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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