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幣流通規律

 

正文
  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屬貨幣量決定紙幣流通量的規律。紙幣流通的特殊規律只能從紙幣是金的代表這種關系中產生,即紙幣的發行限於它象徵地代表的金(或銀)的實際流通的數量。
  紙幣貨幣符號,它代替金屬貨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紙幣的發行量,必須以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幣量爲限度。如果紙幣發行量相當於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幣量,那么,紙幣購买力就會同它所代表的金幣的購买力相等。如果紙幣發行量超過了這個限度,每一單位紙幣所代表的金幣量就會減少。例如,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屬貨幣量是1億英鎊,而發行的紙幣卻是2億英鎊,每個單位紙幣所能代表的金屬貨幣量也就縮小一半;其後果就是紙幣貶值,物價上漲,原來價格爲1英鎊商品,現在要用紙幣2英鎊才能买到。
  紙幣流通不同於金幣流通。在實行金幣流通的條件下,過多的金幣會被流通所排斥,變成貯藏手段退出流通,使流通中的金幣量隨着流通需要的變化而變化,貨幣量得到自發的調節。但是,在紙幣流通的條件下,情況完全不同。紙幣本身沒有價值,不能象金幣那樣貯藏起來,只能在流通領域中起到代表金幣價值的作用,如果紙幣退出了流通領域,它就會變成一文不值的廢紙。所以,當國家發行紙幣後,紙幣就全部進入流通領域。在紙幣貶值時,紙幣的持有者還會千方百計地拋出紙幣,以免進一步貶值。這樣,紙幣不但不會象金幣那樣自動退出流通領域,反而會把所發行的紙幣更大量地吸引到流通中去。而這種現象還會由於剝削階級的國家爲了彌補財政赤字,濫發紙幣而加劇,從而出現紙幣流通量多於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幣量的現象。
  流通紙幣數量過多所引起紙幣貶值和物價上漲的現象,稱爲通貨膨脹。這是剝削階級國家用來對國民收入進行有利於剝削階級再分配的一個重要手段。濫發紙幣實際上是一種最壞的強迫性公債,它使勞動人民的生活狀況急劇惡化。中華民國時期國民黨政府爲了掠奪人民的財富,任意濫發紙幣通貨膨脹達到駭人聽聞的地步。從1937年抗日战爭爆發到1949年國民黨統治崩潰的12年間,紙幣的發行量增加了1400多億倍,而物價卻上漲了36萬多億倍。通過通貨膨脹從廣大人民手中掠奪的財富,估計在 150億銀元以上。再以第二次世界大战後的美元爲例,由於美國長期擴軍備战,大量軍事开支造成巨額財政赤字美國政府不得不增發紙幣彌補財政赤字,抵償國際收支差額,從而引起嚴重的通貨膨脹。在1945~1975年的30年中,美元購买力下降了2/3。正如馬克思所指出:“國家固然可以把印有任意的鑄幣名稱的任意數量的紙票投入流通,可是它的控制同這個機械動作一起結束。價值符號或紙幣一經爲流通所掌握,就受流通的內在規律的支配”(《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0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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