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全保險



兩全保險

兩全保險

  所謂兩全,指的是生死兩全,因此兩全保險又稱爲生死合險,就是死亡保險加生存保險。兩全保險保險人無論在保險期內死亡還是保險期滿時仍然生存,都由保險公司保險合同給付約定的保險金的一種壽險。如果保險人在保險期內身故,受益人領取死亡保險金;如果保險期滿,保險人健在,則領取生存保險金。

  兩全保險有一下特點:

  (1) 儲蓄性。保險人參加兩全保險,既可獲得保險保障,同時又參加了一種特殊的零存整取儲蓄保險人可按年 ( 或每月 ) 交付少量錢,存入保險公司,若遇到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即得到一份保障;若平平安安到保險期滿時,可以領到一筆生存保險金,用來養老。

  (2) 給付性與返還性。兩全保險中,無論保險人在保險期間身故,還是保險期滿依然生存,保險公司均要返還一筆保險金。在未返還給保險保險金之前,投保人歷年所繳的保險費等於以保險責任準備金的形式存在保險公司,換句話說,這些保險費等於是保險公司保險人的負債

  這種生死合約在某種程度上,較大地滿足了投保者取得生命的保障投資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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