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C



OPEC

OPEC(Organization of the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譯稱歐佩克,(石油輸出國組織)。

亞洲、非洲、拉丁美洲一些產油國家爲抵制國際石油壟斷資本控制、保衛石油資源、維護民族利益而組成的國際專業性組織

OPEC的標志

OPEC基本概況

1960年9月成立,其主要機構有大會、理事會和祕書處。總部設在維也納。OPEC的剩余產能已接近極限。從過去十年的剩余日產能力的600萬桶降到目前150萬桶,是30年來的最低的剩余產能.1993年OPEC佔世界石油產量55.5%,目前只佔1/3左右,其影響力已難顯昔日雄風。

OPEC成員國

至1988年共有13個成員國。伊拉克、伊朗、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和委內瑞拉等5國爲創始國。1961年卡塔爾、1962年利比亞和印度尼西亞、1967年阿布扎比(現爲阿拉伯聯合酋長國)、1969年阿爾及利亞、1971年尼日利亞、1973年厄瓜多爾和加蓬參加了該組織。1992年11月底,厄瓜多爾退出了該組織。後來加蓬也退出了該組織。這樣,石油輸出國組織目前共有11個成員國。

OPEC成立的目的以及如何採取措施影響油價

歐佩克各成員國的代表(主要是代表團團長)在歐佩克大會上對其石油政策加以協調、統一,以促進石油市場的穩定與繁榮。歐佩克祕書處負責該組織的日常事務,接受理事會的指令,由祕書長直接領導。歐佩克下設的經濟委員會、部長監察委員會等多個執行機構,則履行咨詢、磋商、協調等多項職能歐佩克成員國對當前形勢和市場走向加以分析預測,明確經濟增長速率和石油供求狀況等多項基本因素,然後據此磋商在其石油政策中進行何種調整。例如,在以往數次大會中,歐佩克成員國曾分別確定提高或是減少該組織的總體石油產量,以便維持石油價格的穩定,爲消費國提供穩定的短期、中期乃至長期的石油供應

歐佩克組織條例要求該組織致力於石油市場的穩定與繁榮,因此,爲使石油生產者與消費者的利益都得到保證,歐佩克實行石油生產配額制。如果石油需求上升,或者某些產油國減少了石油產量歐佩克將增加其石油產量,以阻止石油價格的飈升。爲阻止石油價格下滑,歐佩克也有可能依據市場形勢減少石油的產量歐佩克並不能控制國際石油市場,因其成員國的石油、天然氣產量分別只佔世界石油、天然氣總產量的40%和14%。但是,歐佩克成員國出口的石油佔世界石油貿易量的85%,對國際石油市場具有很強的影響力,特別是當其決定減少或增加石油產量時。

歐佩克旨在保持石油市場的穩定與繁榮,並致力於向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穩定的石油供應,兼顧石油生產國與消費國雙方的利益。歐佩克通過自愿減少石油產量,或在市場供應不足時增加石油產量的方法來達成上述目標。例如,1990 年海灣危機期間,歐佩克大幅度增加了石油產量,以彌補伊拉克遭經濟制裁後石油市場上出現的每天300萬桶的缺口。本世紀七十年代以來,這些國家的石油开採、提煉、運輸和銷售長期操縱在外國石油公司手裏。該組織成立以來,同外國石油公司進行了不斷的鬥爭,奪回了石油的標價權,提高了徵收的石油稅率,從七十年代起產油國逐漸地奪回了石油資源控制權,部分或全部地收回了石油租讓地,有的國家進行了國有化,積極地發展了自己的石油工業,石油收入大幅提高,經濟實力大爲增強,石油輸出國組織已成爲世界經濟中一股重要力量,在確定世界石油價格中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OPEC制定的新定價制度

定價原則:石油和能源市場是競爭性的,讓消費國有選擇的余地。

定價依據:同其它能源競爭;處理好與節能的關系;考慮通貨膨脹因素;促使世界經濟增長,恢復石油需求;制止或逆轉非OPEC國家石油生產增長趨勢

定價水平:恢復到70年代中期第二次石油衝擊前的水平,並考慮物價上漲因素,定爲18美元/桶。1986年5月,6個產油國的石油部長一致同意將油價定爲17-19美元/桶,並贊同重新規定生產配額制度。對該政策獲得日本美國等西方國家認同。

相關類似組織

除了上述13國石油輸出國組織外,還有地區性的國際石油組織。如1965年10月建立的拉丁美洲國家石油互助協會和1968年1月成立的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後者的成員國在1973年10月中東战爭期間,以石油爲武器,採取提價、減產、禁運、增股和國有化等措施,反對以色列及其支持者,對國際政治產生了重大影響。該組織還於1976年設立國際發展基金

官方網站

http://www.opec.org/

參見

* 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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