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後租回


售後租回交易
  由於在售後租回交易資產的售價和租金是相互關聯的,是以一攬子方式談判的,是一並計算的,因此資產的出售和租回實質上是同一筆業務。因此出售資產損益應分期攤銷,而不應確認爲出售當期的損益。如果將售後租回損益一次確認爲出售當期的損益,則可能不能正確地反映企業經營業績。例如,如果採用高售價高租金的租賃安排,這種租賃安排對於买主(即出租人)不存在不利影響,但是對於賣主(即承租人)來講,在出售資產時雖然有巨額銷售收入,但這是以未來各期支付高額租金爲代價的。反之,如果採用低售價低租金的租賃安排。這種租賃安排對於买主(即出租人)也不存在不利影響,但是對於賣主(即承租人)來講,雖然此後各期支付的租金較低,但是在出售時會產生巨額虧損。因此,爲了真實、合理地反映承租人的經營業績,並且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的要求,售後租回交易所產生的任何損益均應在以後各受益期採用合理的方法進行分攤,因此,不應將售後租回損益確認爲當期損益。而應予以遞延,分攤地入各期損益(不論是收益還是損失)。售後租回交易的账務處理

簡介

  對於售後租回交易,無論是承租人還是出租人,均應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將售後租回交易認定融資租賃經營租賃。對於出租人來講,售後租回交易(無論是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的售後租回交易)同其他租賃業務的會計處理沒有什么區別。而對於承租人來講,由於其既是資產的承租人同時又是資產的出售者,因此,售後租回交易同其他租賃業務的會計處理有所不同。因此,會計準則對售後租回交易的規定實際上是從承租人(即賣主)的角度做出的。
  售後租回交易會計處理應根據其所形成的租賃類型而定,可按融資租賃經營租賃分別進行账務處理。

(一)售後租回交易形成融資租賃的账務處理

  如果售後租回交易滿足了會計準則規定的5條標準中的任何一條或數條,則應將該項交易認定融資租賃。這種交易實質上轉移了买主(即出租人)所保留的與該項租賃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報酬,是出租人提供資金給承租人並以該項資產作爲擔保,因此,售價與資產账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無論是售價高於資產账面價值還是低於資產账面價值)在會計上均未實現,其實質是,售價高於資產账面價值實際上在出售時高估了資產價值,而售價低於資產账面價值實際上在出售時低估了資產價值,因此,賣主(即承租人)應將售價與資產账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無論是售價高於資產账面價值還是售價低於資產账面價值)予以遞延,並按該項租賃資產折舊進度進行分攤,作爲折舊費用調整。其账務處理爲:
  1.出售資產時,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累計折舊"、"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產成品"等科目。
  2.收到出售資產的價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借記或貸記"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融資租賃)"科目。

(二)售後租回交易形成經營租賃的账務處理

  如果售後租回交易沒有滿足會計準則規定的5條標準中的任何一條,則應將該項交易認定經營租賃。與形成融資租賃的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會計處理相一致,爲使承租人各期損益均衡,賣主(即承租人)應將售價與資產账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無論是售價高於資產账面價值還是低於資產账面價值)予以遞延,並在租賃期內按照租金支付比例分攤。也就是說,對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採用了與形成融資租賃的售後租回交易同樣的會計處理原則,而沒有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將售價低於資產账面價值的差額立即確認爲損失。其账務處理爲:
  1.出售資產時,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累計折舊"、"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產成品"等科目。
  2.收到出售資產的價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借記或貸記"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經營租賃)"科目。

(三)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分攤的账務處理

  1.在融資租賃下,承租人應設置"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融資租賃)"科目,以單獨核算的在售後租回交易中售價與資產账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無論是售價高於資產账面價值還是低於資產账面價值)。

融資租賃

  在融資租賃下,按該項租賃資產折舊進度分攤的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應作爲當期折舊費用調整項目。這是因爲租賃雙方可能會通過故意提高或壓低各期租金產生銷售損益,從而造成資產虛增或虛減,各期折舊費用虛增或虛減,爲使各期損益均衡,分攤的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調整折舊費用。按折舊進度進行分攤是指在對該項租賃資產計提折舊時,按與該項資產計提折舊所採用的折舊率相同的比例對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進行分攤。其账務處理爲: 各期根據該項租賃資產折舊進度分攤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時,借記或貸記"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融資租賃)"科目,貸記或借記"制造費用--折舊費"、"營業費用--折舊費"、"管理費用--折舊費用"等科目。

經營租賃

  2.在經營租賃下,承租人應設置"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經營租賃)",以單獨核算在售後租回交易中售價與資產账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無論是售價高於資產账面價值還是低於資產账面價值)。
  在經營租賃下,在租賃期內按租金支付比例分攤的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應作爲當期租費用調整項目;按租金支付比例進行分攤是指在確認當期該項租賃資產的租金費用時,按與確認當期該期租費用的支付比例相同的比例對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進行分攤。其账務處理爲:
  各期根據該項租賃資產的租金支付比例分攤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時,借記或貸記"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經營租賃)"科目,貸記或借記"制造費用--租賃費"、"營業費用--租賃費"、"管理費用--租賃費"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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