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定義
  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愿參加、自愿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簡介
  由社會保險機構經辦的職工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由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制定具體辦法,職工個人根據自己的工資收入情況,按規定繳納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記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在有關銀行开設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並應按不低於或高於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

pic-info">個人儲蓄養老保險

利率計息,以提倡和鼓勵職工個人參加儲蓄養老保險,所得利息記入個人帳戶,本息一並歸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經批準退休後,憑個人帳戶儲蓄養老保險金一次總付或分次支付給本人。職工跨地區流動,個人帳戶儲蓄養老保險金應隨之轉移。職工未到退休年齡而死亡,記入個人帳戶儲蓄養老保險金應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實行職工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包下來"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羣衆監督。
  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可以實行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掛鉤的辦法,以促進和提高職工參與的積極性。形式
  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是中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愿參加、自愿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由社會保險機構經辦的職工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由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制定具體辦法,職工個人根據自己的工資收入情況,按規定繳納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記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在有關銀行开設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並應按不低於或高於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以提倡和鼓勵職工個人參加儲蓄養老保險,所得利息記入個人帳戶,本息一並歸職工個人所有。作用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經批準退休後,憑個人帳戶儲蓄養老保險金一次總付或分次支付給本人。職工跨地區流動,個人帳戶儲蓄養老保險金應隨之轉移。職工未到退休年齡而死亡,記入個人帳戶儲蓄養老保險金應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實行職工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包下來"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羣衆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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