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兌开倉

什么是備兌开倉

備兌开倉是指投資者在擁有標的證券(含當日买入)的基礎上,賣出相應的認購期權(百分之百現券擔保,不需現金保證金),即通過備兌开倉增加備兌持倉頭寸


備兌开倉的策略使用

  所謂備兌开倉,就是當投資者持有某只股票時,賣出一足數量的認購期權行爲。此時該投資者爲期權賣方,可以獲得相應的權利金。

  這種策略適合那些已經持有股票,但不看好股票短期走勢,又不愿賣出股票投資者,利用賣出認購期權來獲得權利金,以降低股票持倉成本。如果股票價格果然如預期沒有上漲,則賣出的期權不會被行權,該投資者持股數不會變化。但是如果股票價格出現了人幅上漲,則期權买方會要求行權,該投資者將被迫以約足價格賣出股票,但即便如此,由十約足價格一般較高,投資者也是愿意接受的。

  例如上交所對期權投資者設置了嚴格的準入門檻,對其資金、資歷和資格均有一定要求。投資者參與個股期權交易需經過專門的培訓,通過相應的專業知識測試。此外,上交所對投資者進行分級管理制度,根據投資者的投資經驗、專業知識、財務狀況、風險偏好等綜合情況,將投資者分爲三級,並設置相應的交易權限:一級投資者在持有股票時可進行備兌开倉保險策略交易,對二級投資者增加买入开倉權限,對三級投資者進一步增加賣出开倉

  爲投資者提供更好的服務。爲了避免投資者在期權到期時忘記或無法行使持有合約,而錯失獲利機會,個股期權業務由券商投資者提供自動行權服務,自動行權的觸發條件和行權方式由券商客戶協定。

  又在交易前端風險防範的持倉前端控制中,公司系統應對客戶交易持倉前端校驗,具體包括:客戶本次委托加上客戶持有的某一標的證券所有合約持倉(含備兌开倉)的數量不應大於允許其持有的最大數量;所有客戶持倉數量不應超證券公司總的持倉限制;單筆委托手數不超過公司規定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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