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

APEC成立背景
  1989年1月,澳大利亞總理霍克訪問韓國時建議召开部長級會議,討論加強亞太經濟合作問題。經與有關國家磋商,1989年11月5日至7日,澳大利亞、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新西蘭和東盟6國在澳大利亞首都堪培拉舉行亞太經濟合作會議首屆部長級會議,這標志着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的成立。1991年11 月,在漢城亞太經合組織第三屆部長級會議上通過的《漢城宣言》,正式確定該組織的宗旨和目標是:相互依存,共同受益,堅持开放性多邊貿易體制和減少區域內貿易壁壘。1993年6月改名爲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簡稱亞太經合組織或APEC。
APEC的宗旨和目標
  1991年《漢城宣言》正式確定了APEC的宗旨和目標爲"相互依存,共同利益,堅持开放的多邊貿易體制和減少區域貿易堡壘."
APEC的會標
  APEC會標是呈綠,藍,白三色的地球狀,1991年开始採用。會標不僅代表APEC這一重要的地區經濟合作組織,也代表着亞太地區的希望和期待。會標的含義是:地球用太平洋這一半代表APEC經濟體,綠色和藍色表示亞太人民期待着繁榮,健康和福利的生活,白色代表着和平和穩定。邊緣陰影部分代表着亞太地區發展和增長富有活力的前景。中間是白色的APEC 4個英文字母。
APEC的成員
APEC現有21個成員,各經濟體加入的日期:
1989年11月6一7日,澳大利亞,美國,日本,加拿大,新西蘭,韓國,印度尼西亞,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新加坡,文萊(12個)1991年11月12一14日,中國,中國香港,中國臺北(3個)1993年11月17一19日,墨西哥,巴布亞新幾內亞(2個)1994年11月11一12日,智利(1個)1998年11月14一15日,祕魯,俄羅斯,越南(3個) APEC的工作機制
  亞太經合組織經過多年的發展,形成了領導人非正式會議、部長級會議、高官會議及其下屬委員會和工作組、祕書處等工作機制。APEC的工作語種是英語。
領導人非正式會議
  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是亞太經合組織最高級別的會議。會議就有關經濟問題發表見解,交換看法,會議形成的領導人宣言是指導亞太經合組織各項工作的重要綱領性文件。
歷次會議
第1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於1993年11月20日在美國西雅圖的布萊克島舉行。會議討論了21世紀亞太地區經濟展望、促進亞太經合組織內部及區域間的合作、以及有關機制和手段等3個議題,並發表了《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經濟展望聲明》。第2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於1994年11月15日在印尼茂物舉行。會議通過的《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共同決心宣言》(簡稱《茂物宣言》),確立了在亞太地區實現貿易投資自由化的目標,提出發達成員和發展中成員分別不遲於2010年和2020年實現這一目標的時間表。第3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於1995年11月19日在日本大阪舉行。會議討論和制定了旨在順利實現《茂物宣言》的行動方針,並爲區域內的長期合作構築框架。會議發表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行動宣言》(簡稱《大阪宣言》),通過了實施貿易投資自由化和开展經濟技術合作的《大阪行動議程》。第4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於1996年11月25日在菲律賓蘇比克舉行。會議發表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從憧憬到行動》,通過了實施貿易自由化的《馬尼拉行動計劃》和指導开展經濟技術合作的《框架宣言》。第5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於1997年11月25日在加拿大溫哥華舉行。會議討論了貿易投資自由化、經濟技術合作以及東南亞發生的金融危機等問題。會議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聯系大家庭》。第6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於1998年11月18日在馬來西亞的吉隆坡舉行。會議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加強增長的基礎》、《走向21世紀的亞太經合組織科技產業合作議程》和《吉隆坡技能开發行動計劃》等重要文件。第7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於1999年9月13日在新西蘭奧克蘭舉行。會議最後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奧克蘭挑战》,並批準了《亞太經合組織加強競爭和法規改革的原則》和《婦女融入亞太經合組織框架》等文件。第8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於2000年11月16日在文萊首都斯裏巴加灣舉行。會議主要討論了經濟全球化經濟、次區域合作、經濟技術合作、人力資源开發和石油價格等問題。會議最後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造福社會》和《經濟行動議程》。第9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於2001年10月21日在中國上海舉行。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主持會議並發表題爲《加強合作,共同迎接新世紀的新挑战》的重要講話,全面闡述了中國對當前世界和地區經濟形勢的看法,以及對推進APEC合作進程的主張。與會領導人以“新世紀、新挑战:參與、合作,促進共同繁榮”爲主題,就當前世界經濟形勢以及“9·11”事件對經濟發展帶來的影響、人力資源能力建設和亞太經合組織未來發展方向等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了廣泛的共識。會議通過並發表了《領導人宣言:迎接新世紀的新挑战》、《上海共識》和《數字亞太經合組織战略》等文件。與會各成員領導人還利用午餐會就反對恐怖主義問題交換了意見,並發表了《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反恐聲明》。第10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於2002年10月26日至27日在墨西哥的洛斯卡沃斯舉行。會議發表了《領導人宣言》等文件。第11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於2003年10月20日至21日在泰國曼谷舉行。會議的主題是 “在多樣性的世界,爲未來建立夥伴關系”。會議結束時發表《領導人宣言》,決定加強夥伴關系,推動貿易投資自由化與便利化,保障民衆和社會免受安全威脅,並能從自由开放的貿易中充分受益。第12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將於2004年11月20日至21日在智利首都聖地亞哥舉行; 部長級會議
  部長級會議是APEC決策機構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一方面,它爲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做準備。另一方面,又貫徹執行領導人會議通過的各項指示,討論區域內的重要經濟問題,決定APEC的APEC歷屆部長級年會概況合作方向和內容。部長級會議在每年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前舉行,由各成員的外交部長和外貿部長〔中國香港,中國臺北除外)出席。APEC專業部長級會議由於APEC活動範圍和討論領域的擴大,需要召开負責專門相關領域的政府部長會議,討論各專業領域的合作,然後把會議結果通過高官會議和部長級年會向領導人會議報告.這類會議自1992年起开始舉行,迄今爲止,已經涉及APEC成員經濟體許多領域的部長級會議,包括教育,能源,環境與可持續發展,財政,人力資源开發,科技合作,中小企業,電訊和信息產業,貿易和交通等部長級會議,大部分不定期召开。但是有些專業領域部長級會議已趨向定期化,如每年中期舉行的貿易部長會議已成爲專門討論貿易投資問題的固定機制
高官會議
  高官會議是亞太經合組織的協調機構,始於1989年。高官會對上向部長級會議負責,對下總體協調APEC各委員會和工作組的工作(簡單的說是高官會議),是APEC的核心機制。通常由當年舉辦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東道主主辦,每年舉行3至4次會議,主要負責執行領導人和部長級會議的決定,審議各工作組和祕書處的活動,籌備部長級會議、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及其後續行動等事宜。高官會議下設4個委員會和11個專業工作小組。4個委員會是貿易投資委員會、經濟委員會、高官會經濟技術合作分委員會和預算管理委員會。11個專業工作小組分別爲產業科技、人力資源开發、能源、海洋資源保護、電信、交通、旅遊、漁業、貿易促進、農業技術合作和中小企業
祕書處
  祕書處於1992年9月在新加坡設立,爲APEC各層次的活動提供支持與服務。祕書處執行主任任期一年,由APEC會議當年的東道主指派。副執行主任由下屆APEC會議東道主指派,一年之後成爲執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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