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

海關總署(Customs Head Office)

什么是海關總署

  中國海關總署是中國海關的領導機關,是國務院直屬機構,實行集中統一的垂直領導管理體制,統一管理全國海關海關總署機關內設15個部門,並管理6個直屬事業單位、4個社會團體和3個駐外機構。中央紀委監察部在海關總署派駐紀檢組監察局。

  垂直領導管理體制的特點主要體現在:中國海關總署的最高領導機關是海關總署,統一管理全國海關,中國海關總署最高行政領導是署長(現任海關總署署長牟新生);國家在對外开放口岸海關監管業務集中的地點設立海關海關的隸屬關系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各地海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向中國海關總署負責,不受地方政府及其他機關幹預。除廣東分署,天津、上海特派辦和海關院校外,全國共設有41個直屬海關

海關總署的職責

  1、研究擬定海關工作的方針、政策、規章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研究擬定關稅徵管條例及實施細則,組織實施進出口關稅及其他稅費徵收管理,依法執行反傾銷、反補貼措施;

  3、組織實施進出境運輸工具、行郵物品和其他物品的監管,研究擬定加工貿易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倉庫及其他業務的監管制度並組織實施;

  4、研究擬定進出口商品分類目錄,擬定進出口商品原產地規則,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海關保護;

  5、編制國家進出口貿易統計,發布國家進出口貿易統計信息

  6、統一負責打擊走私工作,組織查處走私案件,組織實施海關緝私;

  7、研究擬定口岸對外开放的整體規劃及口岸規劃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理口岸开放;

  8、垂直管理全國海關,包括管理全國海關組織機構、人員編制、工資福利、教育培訓及署管幹部任免;

  9、研究擬定海關科技發展計劃,組織實施海關信息化管理管理全國海關經費、固定資產和基本建設;

  10、开展海關領域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11、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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