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保險


投資保險
  投資保險又稱政治風險保險承保投資者的投資和已賺取的收益承保的政治風險而遭受的損失。
  投資保險投保人保險人是海外投資者。
  开展投資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爲了鼓勵資本輸出。作爲一種新型的保險業務,投資保險於20世紀60年代在歐美國家出現以來,現已成爲海外投資者進行投資活動的前提條件。投資保險:九種不賠事由

1.未按期繳納保險

  在人身保險合同中,投保人繳納第一期保險費之後保險合同开始生效,此後投保人必須按期繳納保險費,超過寬限期之後,投保人仍未繳納保險費又無保費自動墊交功能的,保險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間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2.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保險合同是一種誠信合同,在訂立合同之前,投保人如實告知有關情況,否則,出險後保險公司可以拒賠。如某重大疾病保險保險人投保前隱瞞了乙肝病史,一年多後確診爲肝癌,保險公司可作拒賠處理。

3.保險事故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之內

  如保險人投保了分紅險,因疾病住院申請理賠,但因該險種的保險責任中不含醫療保障,自然得不到賠付。

4.保險事故屬於責任免除

  保險合同責任免除條款中已明確列明不賠付的項目,如兩年內自殺等。

5.所籤壽險合同爲無效合同

  保險合同無效,是指合同已訂立卻不發生法律效力,例如:以死亡爲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合同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保險人是未成年人除外),可視爲無效合同,保險公司有權拒賠。

6.保險事故發生在免責期

  保險合同中,會清楚注明保單生效後,保險公司有一段“責任免除”時間叫“免責期”,在此期間出險免賠。如一般的長期壽險免責期是180天。

7.缺少必要的索賠單證、材料

  保險人出險後,受益人應及時提供必要的單證、材料,以證實是否屬保險責任事故。

8.弄虛作假

  少數投保人謊報保險責任事故,誇大保險事故損失程度,保險公司查清事實後可以拒賠。

9.超過了索賠時效

  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保險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超過兩年有效索賠時間的,人壽保險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超過5年有效索賠時間的。

熱門資訊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