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拆借

 

資金拆借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及經法人授權的非法人金融機構、分支機構之間進行的短期資金融通的行爲

調劑頭寸和臨時資金余缺。資金拆借金融機構在經營過程中,由於存款和放款匯入和匯出形成資金多余或不足時,以多余補不足,調節準備金,求得資金平衡的有效方式。

根據交易的性質,資金拆借主要分爲頭寸拆借和同業借貸兩種類型。
1.頭寸拆借
銀行經營過程中常出現短暫的資金時間差和空間差,出現有的銀行收大於支(多頭寸),有的銀行支大於出的情況(少頭寸)的情況。多頭寸銀行通過頭寸拆借借出多余資金生息,少頭寸銀行通過頭寸拆借借入資金補足差額。
2.同業借貸
銀行金融機構之間因爲臨時性和季節性的資金短缺而相互融通調劑,以利業務經營,這就產生了同業借貸。對借入行來說,同業借貸是其擴大資金來源,增加貸款能力以取得更多受益的又一資金來源。對貸出銀行來講,同業借貸是其投放部分闲置資金的手段,可以增強其資產流動性收益。同業借貸因其借貸資金額較大,屬於金融機構之間的批發業務。
同業借貸與頭寸拆借之間的最大區別在於融通資金的用途。同業借貸是調劑臨時性、季節性的業務經營資金短缺;頭寸拆借則是爲了軋平票據交換頭寸、補足存款準備金和減少超額準備而進行的短期資金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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