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轉銷法


  直接轉銷法:
  直接轉銷法是指在實際發生壞账時,將壞账損失直接計入期間費用,同時衝銷應收账款。在直接轉銷法下,企業不需設置“壞账準備”科目。
  當壞账損失實際發生時,直接按其損失金額借記“管理費用--壞账損失”科目,同時衝減已確認爲壞账的應收账款,貸記“應收账款”科目。如果已衝銷應收账款以後又收回時,則應借記“應收账款”科目,貸記“管理費用--壞账損失”科目,以恢復企業債權衝減管理費用,然後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账款”科目,以反映账款收回的情況。
  直接轉銷法的優點是账務處理簡單易懂;缺點是這種方法不符合權責發生制收入費用配比的會計原則,在轉銷壞账損失的前期,對於壞账的情況不做任何處理,從而忽視了壞账損失賒銷業務的聯系;而且這種核銷手續繁雜,導致企業發生大量陳账、呆账。由於長年掛账,虛增了企業利潤,也虛增了資產負債表中應收账款的可實現價值
  直接轉銷法的操作
  某企業應收账款中,應收A公司的账款爲5000元。確認無法收回壞账時,企業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壞账損失 5000
  貸:應收账款--A公司 5000
  如果已確認並轉銷的這部分壞账損失以後又收回時,企業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账款--A公司 5000
  貸:管理費用--壞账損失 5000
  然後,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5000
  貸:應收账款-A公司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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