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指數期權

股票指數期權Stock Index Option)



股票指數期權概述

股票指數期權是建立在市場指數基礎上的一種派生證券股票指數期貨則是股票投資者用來降低股票投資宏觀系統性風險的一種常用的套期手段。

  股票指數期權是在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买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或該時間之前,以某種價格水平,即股指水平买進或賣出某種股票指數合約選擇權。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權合約於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出現。該期權標的物是標準·普爾100種股票指數。隨後,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迅速引進了指數期權交易指數期權普通股股價指數作爲標的,其價值決定於作爲標的的股價指數價值及其變化。股指期權必須用現金交割清算的現金額度等於指數現值與敲定價格之差與該期權乘數之積。

  股票指數期權賦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歐式)或在特定日或之前(美式),以指定價格买入或賣出特定股票指數權利,但這並非一項責任。股票指數期權买家需爲此項權利繳付期權金,股票指數期權賣家則可收取期權金,但有責任在期權买家行使權利時,履行买入或者賣出特定股票指數的義務。

  最早的股指期權交易是1983年3月11日由CBOE推出的,那就是S&P100指數期權交易,緊接着美洲股票交易所(AMEX)也推出了主要市場指數(MMI)期權。盡管股指期權交易是在股指期貨交易之後產生的,但經過多年的發展,目前世界上股指期權交易量已超過了股指期貨交易量,成爲股市衍生產品市場中的又一顆明星。


股指期貨股指期權交易的區別

  股指期權股指期貨交易相比,區別在於:

  (1)權利義務不同

  股指期貨賦予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即合約到期時,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买入或賣出指數;而股指期權則不同,股指期權多頭只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股指期權空頭只有義務而不享有權利

  (2)槓杆效應不同

  股指期貨槓杆效應主要體現爲,利用較低保證金交易大數額的合約;而期權槓杆效應則體現期權本身定價所具有的槓杆性。

熱門資訊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