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資本
二級資本
二級資本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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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規定,銀行資本金由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構成。 二級資本也稱附屬資本或補充資本,是指銀行資本基礎中扣除核心資本之外的其它資本成份,是衡量銀行資本充足狀況的指標。二級資本是銀行的次等資本,包括未披露預備金、一般損失預備金、從屬有期債務、(債權/股權)混合資本工具和次級長期債券等等。次級債券計入附屬資本的條件是不超過核心資本的50%,原始發行期限5年以上。次級長期債券兼有債務和股權的特徵,可用來補充資本金。作爲銀行資本有機組成部分,發行次級債還可降低資本金平均成本,提高股東回報率等。
二級資本又有分爲高檔二級和低檔二級,高檔二級包括一般儲備金、永久性累積優先股和重估儲備;低檔二級包括次級債券和定期、可累積優先股等。
二級資本的比重
作爲銀行的二級資本,附屬資本也能在一定程度發揮吸收損失,抵御風險的作用,《巴塞爾協議》規定二級資本在銀行資本中所佔的比重可以達到50%;《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治理辦法》規定,商業銀行的二級資本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100%。多年以來,我國商業銀行二級資本在資本總額中所佔比例極低,資本結構中核心資本所佔比重較大,國有商業銀行甚至超過90%,上市銀行一般也在70%左右。二級資本在商業銀行資本中所佔的比重遠沒有達到50%的監管限制,商業銀行還有很大的空間來增加二級資本。
補充二級資本的途徑
我國資本市場還不發達,直接融資的限制還很多,債券市場的規模很小,股票市場也一直處於低迷狀態,融資能力逐年降低。銀行貸款成爲企業主要的融資渠道, 2001—2003年,我國國內非金融企業部門融資總量中的間接融資比重逐年上升,分別達到75.9%,80.2%和84.6%。資本補充渠道少也使商業銀行難以及時增加資本。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可以補充附屬資本的主要途徑包括可轉換債券、次級債務。由於發行可轉換債券有時會遭到現有股東的反對,從國外的實踐來看,歐洲、美國、日本等國的商業銀行發行次級債務相當普遍。1998年底,德國、日本、瑞典次級債務佔二級資本的比重超過40%,英國達50%,美國、法國、意大利、比利時爲70%。《資本充足率治理辦法》出臺後,許多商業銀行紛紛將發行次級債務作爲擺脫資本不足困境的捷徑,發行了數量不菲的次級債。從發行的實際情況來看,次級債務的發行對補充上市銀行的資本金規模,改善其資本結構起到較好作用。但目前次級債務發行規模不大,期限較短,在資本總額中所佔比例依然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