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拉斯

托拉斯定義
  托拉斯直譯爲商業信托business trust,原意爲托管財產所有權),壟斷組織的高級形式之一,是指在同一商品領域中,通過生產企業間的收購合並以及托管等等形式,由控股公司在此基礎上設立一巨大企業來包容所有相關企業來達到企業一體化目的的壟斷形式。通過這種形式,托拉斯企業的內部企業可以對市場進行獨佔,並且通過制定企業內部統一價格等等手段來使企業市場中居於主導地位,實現利潤的最大化。
托拉斯的壟斷組織形式
  托拉斯的壟斷組織形式可分爲兩種:
  1、以金融控制爲基礎的托拉斯。參加的企業形式上保持獨立性,實際上從屬於掌管托拉斯股票控制額的公司,這種公司是一種持股公司,通過持有其他公司股票控制額對它們進行金融控制
  2、以生產同類商品企業完全合並爲基礎的托拉斯。這種托拉斯所從屬的公司是一種業務公司,直接經營產銷業務。在公司下按產品類別或工序、工藝設立若幹公司管理
托拉斯的表現形式 tp://wiki.mbalib.com/w/images/thumb/b/b2/%E6%89%98%E6%8B%89%E6%96%AF.jpg/180px-%E6%89%98%E6%8B%89%E6%96%AF.jpg" alt="托拉斯" width="180" height="136" longdesc="/wiki/Image:%E6%89%98%E6%8B%89%E6%96%AF.jpg">width="15" height="11" alt="放大">托拉斯
  1879年首先在美國出現,如美孚石油托拉斯、威士忌托拉斯等。托拉斯本身就是一個獨立的企業組織,參加者在法律上和業務上完全喪失其獨立性,而由托拉斯的董事會掌握所屬全部企業的生產、銷售財務活動。原來的企業主成爲托拉斯的股東,按照股權的多少分得利潤資本主義托拉斯一方面可以保障投資者的優厚利潤,提高投資者興趣,刺激投資,促進業務擴充,有利於經濟發展;另一方面會減少競爭,阻礙企業技術進步和新興企業的發展,影響中小企業的生存,增加消費者的負擔。
  在社會主義國家,托拉斯是社會主義企業組織形式之一。我國在1963年至1964年,中央工業交通部門先後試辦了煙草、鹽業、醫藥、橡膠、鋁業、汽車、紡織機械、地質機械儀器等十二個托拉斯企業
托拉斯的影響
  現在各大已开發國家都先後出臺了反壟斷法,並且在各國該法案中對這一壟斷形式進行了限制,禁止了過於龐大的托拉斯壟斷。作爲經濟行爲的托拉斯目前並未完全禁止,一些被認定爲並未過度龐大的托拉斯的存在還屬於法律允許範圍之內。關於判斷其是否過度龐大,各國各個時期的判別標準也不盡相同。
  由於一些托拉斯形態在已开發國家目前已被宣布爲違法,因此一般上對於托拉斯的介紹,基本上都使用了企業壟斷市場形態之一的說法。另外,由於已开發國家在法規上對於各種托拉斯都進行了各種各樣的限制,對於一些以成立托拉斯爲目的的企業合並行爲,在成立時並不會公开發表其成立托拉斯的目的。目前對於一些同行業企業合並,以及同行業企業收購行爲,很多國家也在探討其是否屬於變相的托拉斯而觸犯反壟斷法。
  然而,與代表公衆利益的反壟斷法相反,現代的企業由於受到19世紀末以及20世紀初美國托拉斯企業繁榮的影響,目前把托拉斯化作爲企業經營方向的企業也並不在少數。
  與托拉斯相對,對於不同行業不同市場間的企業合並,由於基本上不會造成市場壟斷,因此並未被反壟斷法所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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