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商銀行


發展簡史
  通商銀行創立時,招商股500萬兩,先收半數250萬兩,並商借度支部庫銀100萬兩,

pic-info">中國通商銀行

議分5年攤還,至光緒二十八年如約還清,純留商股。股份中,盛宣懷任督辦的招商局和電報局分別投資80萬兩和20萬兩,佔實收資本的2/5;盛宣懷名下包括他本人和代其他大官僚如李鴻章等的投資達70余萬兩;北洋大臣王文韶投資5萬兩;通商總董中張振勳和嚴信厚投資10萬兩和5萬兩。以上幾筆已達200萬兩,約佔當時實收資本的80%。其余真正屬於各地純粹商人投資股份爲數極少。此時,中國無銀行法令及成規可援,故一切組織管理及營業規則,皆參照外商銀行成例辦理。設總董張振勳、劉學詢、葉成忠、楊文駿、楊廷杲、施則敬、嚴信厚、朱佩珍、嚴瀅等9人,以嚴瀅爲駐行辦事總董。由盛宣懷督同各總董議訂章程22條,奏明權歸總董,利歸股商,用人辦事,以匯豐爲準,商款商辦,官但保護,而不管事。並借重外才,徵用客卿,聘任英人美德倫爲洋大班,滬上錢業領袖陳笙郊爲華大班,藉以融通中外金融。成立之初
  通商銀行成立之初,國家即授予發行銀元、銀兩兩種鈔票的特權,以爲民用,使爲整理幣制之樞紐,至此國中始見本國紙幣與外商銀行紙幣分庭抗禮,金融大權,不復爲外商銀行所把持。除發鈔外,該行並代收庫銀,全國各大行省,均先後設立分行,重要者計有北京、天津、保定、煙臺、漢口、重慶、長沙、廣州、汕頭、香港、福州、九江、常德、鎮江、揚州、蘇州、寧波等處,業務極一時之盛。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八國聯軍攻佔北京,京行首遭焚毀,天津分行亦隨之收束,業務漸告不振。到光緒三十一年只剩下北京、漢口兩個分行和煙臺一個支行了。民國初
  民國肇興,該行成爲純粹的商業銀行。時華大班陳笙郊、謝綸輝兩人已相繼去世,謝綸輝去世後由其子謝光甫接任經理,傅宗耀是在架空謝光甫後才成爲經理。傅宗耀(筱庵)繼任其職;惟洋員的權限,自民國元年(1912年)以後的10年中,已逐漸收回,終予退職。傅掌權後,改稱總經理,積極投靠北洋軍閥,以大量資金支持北洋政府。民國16年3月,北伐軍到達上海,傅筱庵被通緝,逃往大連。後經虞洽卿等人的疏通,國民政府撤銷對他的通緝,回到上海,仍任通商銀行董事長兼總經理。傅筱庵從大連回來後,通過財政部次長徐堪的關系,獲得加發新鈔的權利。民國23年發行額達到2900多萬元,而現金準備加上保證準備不過900多萬元,嚴重不足。次年夏,上海發生擠兌風潮,金融緊迫,該行準備空虛,應付爲難,傅筱庵乞求徐堪幫助,結果正好落入圈套,國民政府當局隨即授意杜月笙出面維持,同意由中央、中國、交通3家銀行各撥款100萬元解決通商危機。當中央銀行100萬元款項撥到後,一場風潮終於平息。6月7日上午通商銀行召开董事會,互推杜月笙爲董事長,傅筱庵改任常務董事。是年冬,國民政府實施法幣政策,所有發行事宜,即遵令移交中央銀行辦理。民國25年春,該行正式改組爲“官商合辦”銀行資本額增爲400萬元,原有私股350萬元按15%折合成52.5萬元,另由國民政府以復興公債抵充,加入官股347.5萬元。此後,中國通商銀行即爲蔣、宋、孔、陳四大家族所控制,與四明商業儲蓄銀行、中國實業銀行、中國國貨銀行合稱爲“小四行”。抗战時期
  抗日战爭爆發以後,該行爲應付非常起見,特設上海分行,將原有總行機構自上海外灘遷至前法租界霞飛路(今淮海中路)辦公,以謀相機內遷。原有東南各行處業務,均遭停頓,先後撤退來滬,成立撤退聯合辦事處。民國27年4月與四明、中匯兩銀行在香港設立聯合通訊處,把一部分資金轉移到香港。民國30年9月,杜月笙派駱清華到重慶籌設分行。民國32年6月改渝行爲總行,並先後在蘭州、西安、洛陽、寶雞、成都、自流井、衡陽、桂林等地設立分支機構,業務重心轉移到大後方。與此同時,通商銀行在上海的機構和業務,在太平洋战爭爆發後不久,即由汪僞政府接管,另派張文煥爲董事長、李思浩爲董事,受僞中央儲備銀行控制。抗战勝利後
  抗日战爭勝利後,杜月笙、駱清華趕回上海,積極籌劃收復區各行處的接收清理事宜,同時將上海分行及所屬滬區各支行先予復業。民國35年春總行由重慶遷回上海,並次第恢復了京、甬、杭、錫等分支行。但是,在國民黨發動全面內战,經濟瀕臨崩潰之際,銀行正常業務難以开展,而杜月笙、駱清華等更想方設法抽逃資金。因此,到上海解放前夕,通商銀行除一些房地產以外,只剩下一個有名無實的空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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