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槓杆


概述
  財政槓杆(Finance Lever)
  財政槓杆是國家財政分配調節經濟活動的一種手段。包括國家稅收財政補貼投資包幹以及其他各種財政收支包幹等,是經濟槓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財政槓杆具有很強的靈活性和廣泛的作用範圍,它可以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令及社會經濟發展實際需要,隨時作出相應的規定,如爲了加強中央的財力,可以通過調整中央和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來實現;爲了鼓勵或限制某種產品的生產,可採取調整稅率價格利率等多種手段。財政槓杆對經濟的調節作用
  財政槓杆在經濟槓杆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它對經濟的調節作用主要反映在:

1、調節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之間的平衡。

  財政分配是調節控制社會總需求、總供給的一個“閘門”,財政收支的增減變化將引起社會總供求的增減變化,尤其是財政收支的平衡狀況,或赤字,或結余,都在一定程度上決定社會總供求的平衡狀況。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國家調節社會總供求所通常運用的緊縮性或擴張性財政政策,實際上就是通過收支增減變化及平衡狀況來實現的。

2、調節社會經濟結構。

  即通過財政收入支出對社會經濟結構中的所有制結構、地區結構、產業結構、部門和行業結構、企業規模結構、產品結構、投資結構、流通結構、社會事業結構等進行調節,使之協調發展。

3、調節各種利益關系

  即通過財政稅收等手段,調節各種所有制之間、企業之間、地區之間、職工與農民之間、各階層之間的收益分配,使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相結合,國家、企業、個人利益統籌兼顧,實現積累與消費比例及各種分配關系的協調。
  財政槓杆的運用是人們自覺認識和運用客觀經濟規律的過程,即主觀見之於客觀的過程。人們對經濟規律的認識越深刻,越全面,財政槓杆的運用也就越能發揮效益,調節社會經濟生活的目的也就越易實現。爲了提高財政槓杆調節社會經濟生活的總體效果,不僅要注意各種財政調節手段之間的協調配合,特別是相互之間力度和目標的協調,而且要注意同價格信貸利率匯率工資等其他經濟槓杆之間協調配合,使之形成合力,避免發生相互掣肘的“逆調節”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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