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債資產

1441 抵債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依法取得並準備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的實物抵債資產成本企業金融)依法取得並準備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的非實物抵債資產(不含股權投資),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抵債資產類別及借款人進行明細核算。抵債資產發生減值的,可以單獨設置“抵債資產跌價準備”科目,比照“存貨跌價準備”科目進行處理。

三、抵債資產的主要账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的抵債資產,按抵債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按相關資產計提減值準備,借記“貸款損失準備”、“壞账準備”等科目,按相關資產账面余額,貸記“貸款”、“應收手續費傭金”等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如爲貸方差額,應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二)抵債資產保管期間取得的收入,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保管期間發生的直接費用,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

(三)處置抵債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科目,按其账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已計提抵債資產跌價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跌價準備。

(四)取得抵債資產後轉爲自用的,應在相關手續辦妥時,按轉換日抵債資產账面余額,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已計提抵債資產跌價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跌價準備。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取得的尚未處置的實物抵債資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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