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
  營業外收支的主要特點
  1.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一般彼此相互獨立,不具有因果關系。
  2.營業外收支通常意外出現,企業難以控制
  3.營業外收支通常偶然發生,不重復出現,企業難以預見
  4.營業外收支不與企業經營努力有關;
  營業外收入的主要內容
  (1)固定資產盤盈。它指企業財產清查盤點中發現的账外固定資產的估計原值減去估計折舊後的淨值
  (2)處理固定資產收益。它指處置固定資產所獲得的處置收入扣除處置費用及該項固定資產账面淨值與所計提減值準備相抵差額後的余額
  (3)罰款收入。它是指對方違反國家有關行政管理法規,按照規定支付給本企業的罰款,不包括銀行的罰息。
  (4)出售無形資產收益。它指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時,所得價款扣除其相關稅費後的差額,大於該項無形資產账面余額與所計提減值準備相抵差額的部分。
  (5)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付款項。它主要是指因債權單位變更登記或撤銷等而無法支付的付款項等。
  (6)教育費附加返還款。它是指自辦職工子弟學校的企業,在交納教育費附加後,教育部門返還給企業的所辦學校經費補貼費。
  (7)非貨幣交易中發生非貨幣交易收益(與關聯方交易除外)。
  營業外支出的主要內容
  (1)固定資產盤虧。它在財產清查盤點中,因實際固定資產實有數低於固定資產账面數而發生的固定資產淨值損失。
  (2)處理固定資產淨損失。它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處置固定資產時所取得的價款不足以抵補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該項固定資產的账面淨值與所計提減值準備相抵差額而發生的處理差額。
  (3)出售無形資產淨損失。它指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時,所得價款不足以抵補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及該項無形資產账面余額與所計提減值準備相抵後的差額所發生的損失。
  (4)罰款支出。它指企業因違反法律或未履行經濟合同、協議而支付的賠償金、違約金、罰息、罰款支出滯納金等以及因違法經營而發生的被沒收財物損失。
  (5)捐贈支出。它是企業對外捐贈的各種財產價值
  (6)非常損失。它指自然災害造成的各項資產淨損失如地震等,還包括由此造成的停工損失和善後清理費用
  (7)計提無形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它指企業按規定對無形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實質上發生減值時提取的減值準備
  (8)職工子弟學校經費和技工學校經費。它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自辦職工子弟學校發生的支出大於收入的差額,以及自辦技工學校發生的經費支出
  (9)債務重組損失。它是指按照債務重組會計處理的有關規定應計入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
  (10)營業外支出、 營業外收入連同 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費用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收入支出等月末要結轉本年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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