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股票

介紹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的縮寫,意即"特別處理"。該政策自1998年4月22日起實行,針對的對象是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

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是指以下幾種情況:

(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利潤爲負值,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淨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淨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 ,低於注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財務狀況異常的。

另一種"其他狀況異常"是指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導致生產經營活動基本中止,公司涉及可能賠償金額超過公司資產訴訟等情況。

ST股票日漲跌幅限制爲5%,需要指出的是,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目前所處狀況的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進行理性投資,如果公司異常狀況消除,可以恢復正常交易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爲5%;(2)股票名稱改爲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鋼管”;(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
由於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爲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投資者對於特別處理股票也要區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損,那么在短期內很難通過加強管理扭虧爲盈。有些ST股是由於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

ST股票日漲跌幅限制爲5%,需要指出的是,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目前所處狀況的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進行理性投資,如果公司異常狀況消除,可以恢復正常交易。 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被暫停上市?什么條件能恢復上市?哪些情形下被終止上市
上市公司若有以下情形的: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規定公开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爲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前三條,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第四條由交易所決定。

恢復上市的條件有:

因第(一)、(二)、(三)項的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公司申請恢復上市的,交易所依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決定恢復該公司股票上市。因第(四)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的,在股票暫停上市期間,上市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後的第一個半年度報告;且經審計半年財務報告顯示公司已經盈利上市公司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終止上市也稱"退市"或"摘牌"。有下列情形的被終止上市上市公司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第(一)項所列情形而不具備上市條件的,因第(二)、(三)項所列情形,經查實後果嚴重的,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易所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其暫停上市後第一個半年度報告的;
(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暫停上市後第一個半年度報告,雖盈利但未在披露後五個工作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的。
(三)恢復上市申請未被受理的。
(四)恢復上市申請未被核準的。
(五)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的。
(六)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但公司出現虧損的。 終止上市ST制度有什么不同?
公司終止上市投資者將如何行使用和保護自己的權益
公司終止上市是指公司股票將不在交易掛牌交易,但終止上市公司資產負債經營產品、盈虧等並不因退市而產生改變。因此投資者應當了解以下四點:
(1)退市並不一定是破產或解散,只要未宣布破產,終止上市公司仍然存在並運作;
(2)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終止上市公司股東仍享有對公司的知情權、投票權等股東權利
(3)終止上市公司仍然有資產重組權利
(4)公司終止上市後,股東仍然可以進行股份轉讓。中國證券業協會將準許合格的證券公司,爲終止上市公司提供代辦股份轉讓服務
連續三年虧損的上市公司應予退市,早在1993年12月29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就已明確規定。深、滬交易所從1999年开始對連續三年虧損的上市公司給予暫停上市處理,提供特別轉讓服務。2001年2月22日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及相關通知是對《公司法》的相關條款進一步細化。2002年2月25日深滬交易所修改其《上市規則》,取消了特別轉讓服務(PT制度)。 上市公司終止上市投資者會受到什么影響?
根據我國《證券法》、《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出現有關情況,喪失法定的上市條件,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其股票終止上市。終止上市後,公司融資渠道受到較大限制。一方面公司失去了公开發行或配售發行股票集資金的條件;另一方面,公司市場信譽財務信用度會有一定降低,公司在其他融資方面、經營方面也會受到較大影響;公司的整體經營和重整將面臨較大壓力。就投資者來說,所持股票轉讓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在證券交易集中競價交易

上市公司退市後,投資者該怎么辦?

上市公司終止上市後,中國證監會將準許合格的證券公司爲終止上市公司提供代辦股份轉讓服務,但在特定的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服務前,先要進行股份轉托管工作。終止上市公司股份,將依照終止上市的先後順序辦理轉托管股份轉讓
上市公司退市後,投資者如何辦理股份轉托管手續?
特定的證券公司退市公司代辦股份轉讓前先要進行股票轉托管工作,退市公司會披露辦理轉托管的機構,投資者必須重新確空,登記托管的手續,待登記托管達到50%以上且符合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後,公司必須與主辦券商協商一致,於股份轉讓开始日前10個工作日,至少在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刊登股份轉讓公告書,明確股份开始轉讓的時間、地點、條件、方式、具體的操作辦法等事項投資者需密切關注公司後系列信息披露事項

什么是ST股票

什么是ST股票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的縮寫。翻譯爲特別處理。如果公司出現財務狀況異常,則其股票就要被戴上ST的帽子。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有6種情況。(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利潤均爲負值;(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即每股淨資產低於股票面值(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低於注冊資本;(5)最近一份經審計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財務狀況異常的。股民通俗理解就是: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淨資產低於股票面值,等等。如:億安科技股票2000年曾創造過100元的神話,但是2001年和2002年出現虧損,則被戴上了ST帽子。是否ST股都是虧損股?不一定。如:高斯達(600670)1998年到2000年雖然沒有虧損,但是它的每股淨資產低於股票面值,所以也被ST。 *ST2003年5月8日开始,警示退市風險啓用了新標記:*ST。以充分揭示其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風險並區別於其他公司股票。在退市風險警示期間,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爲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公司:(1)最近兩年連續虧損的(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利潤爲依據);(2)財務會計報告因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的;(3)財務會計報告因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中國證監會責令其改正,在規定期限內未對虛假財務會計報告進行改正的;(4)在法定期限內未依法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的;(5)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日至其恢復上市後第一個年度報告披露日期間的公司;(6)交易認定的其他情形。比如:滬深證券交易所在關於做好上市公司2003年半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出:如果上市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內無法完成2003年半年度報告披露工作,公司應及時向本所提交書面說明,並同時在報紙上公布延期披露2003年半年度報告的原因及最後期限。交易所將自2003年9月1日起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並對公司相關人員予以公开譴責。兩個月結束後,公司仍未披露半年報的,交易所將自到期日次日起對其股票復牌股票簡稱前冠*ST標記,以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根據此規定,存在退市風險公司股票簡稱前均冠以*ST標記,目的是使股民能夠非常容易地區分哪些股票存在退市風險,哪些不存在退市風險,便於作出投資決策。 ST行情顯示有特別之處指定報刊上另設專欄刊登特別處理股票的每日行情,不得將特別處理股票的每日行情與其他股票的每日行情混合刊登。 ST何時取消上市公司最近年度財務狀況恢復正常、審計結果表明財務狀況異常的6種情況已消除,並且滿足(1)主營業務正常運營;(2)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利潤爲正值條件的,公司應當自收到最近年度審計報告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交易所報告並提交年度報告,同時可以向交易所申請撤銷特別處理

ST制度與終止上市有什么不同?

ST制度是指滬深證券交易所從1998年4月22日开始,對連續出現2年虧損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treatment),在“特別處理”的股票簡稱前冠以“ST”。監管機構對虧損公司實行“ST”制度既是對虧損上市公司警告,也是對投資風險提示。ST只能是一種過渡性的制度安排,是一個完整的市場化的市場退出機制的一個靈活的有機的組成部分。
上市公司終止上市投資者會受到什么影響?
根據我國《證券法》、《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出現有關情況,喪失法定的上市條件,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其股票終止上市。終止上市後,公司融資渠道受到較大限制。一方面公司失去了公开發行或配售發行股票集資金的條件;另一方面,公司市場信譽財務信用度會有一定降低公司在其他融資方面、經營方面也會受到較大影響;公司的整體經營和重整將面臨較大壓力。就投資者來說,所持股票轉讓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在證券交易集中競價交易

熱門資訊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