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融資平臺


簡介
  政府融資平臺項目由各地政府推出後,因其還款來源的特殊性,其中隱含的風險正在不斷受到市場質疑。經歷了2009年的信貸大潮和“四萬億”的投資刺激,融資平臺的融資規模出現了比較快、比較高的增長。如果不能夠正確地處理的話,就會帶來潛在的財政風險或者說金融風險
  地方融資平臺問題的根本還在於地方的財力和事權不相匹配,治本之道在於合理分配中央和地方的事權。分稅制改革之後,財政收入逐漸向中央集中,地方財政收入在總收入中的比重逐漸下降;而事權即支出責任卻逐漸下放。在財權上收、事權下放的情況下,地方支出責任和支出能力之間存在巨大的缺口,很多地方的財政變成了喫飯財政,僅僅夠發放公職人員的工資,而基本的公共服務都無法提供,更不用說基本建設了。
  由於作爲投融資平臺的這些地方公司具有的特殊政府背景,一方面使其比較容易獲得銀行貸款和發行城投債,但另一方面,相當一部分城投公司具有政府擔保性質,實質上成爲了地方政府的隱形財政債務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融資,在一定程度上也和我們國家城鎮化的進程有關,也就是說有一部分地方融資平臺的融資是用於了城市基礎設施、城市公用設施、住房和環境等方面。但也有一部分值得關注,主要分爲兩類:一類是以土地爲抵押借款,因爲在土地價值的上升階段,有可能會出現高估,而未來當土地的價值下降的話,就可能使得對貸款的判斷出現差別。另外一類就是由城市政府進行綜合還款的,也就是項目本身不具備充分的還款能力,主要依靠綜合效益來還款的,這裏面蕴含着城市政府以及財政性的風險
  對於這個問題,中央政府已經給予了高度重視。2010年1月19日,在國務院第四次全體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公开提出“盡快制定規範地方融資平臺的措施,防範潛在財政風險”列入2010年宏觀政策重點的工作。處理融資平臺的辦法
  現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正在牽頭對這方面的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正確地處理好融資平臺的問題。
  第一,保持合理的投資規模,合理地安排政府的投資。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已經明確地提出,要進一步優化投資結構,要控制新开工的項目,要把政府投資的重點放在在建的項目、續建的項目、收尾的項目,也就是說,保持投資的合理規模,而不要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盲目地擴大投資。這樣就可以減輕地方投資的壓力,或者說籌措資金的壓力,以減少融資平臺的融資規模。
  第二,要規範融資行爲,要堅持量力而行。根據各個地方自身的經濟發展狀況,以及財政收入的狀況,來合理確定自己的融資規模,不要無限的擴大,不要盲目地追求融資,要進一步進行規範管理財政部正在牽頭研究具體的措施。
  第三,要加強監管。要嚴格地按照中央的財稅政策、金融政策、產業政策、投資政策確定各個地方可能產生的投資的需要,以及對資金需求財稅政策、金融政策提出了一些限制,譬如說對“兩高一資”的一些產能,對於一些已經過剩的產能,就應該嚴格地控制它的融資。對於一些新开的項目,要進行嚴格的審查。通過加強監管,控制它的融資規模,這樣以消除潛在的財政風險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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