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合同法

 
選擇方法

建設合同會計方法的選擇,要根據施工單位對預計合同成本收益的不確定性的看法來確定。在有些情況下,由於工程變動,使可收回的成本收益需要進一步協商或者由於估計中內在的問題,以致不確定性十分明顯時,施工單位就可能決定採用完成合同法。在另一些情況下,如果合同財務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則有些或全部合同都可採用完成百分比法進行會計處理。施工單位對不同的合同,也可以同時採用兩種方法。
施工單位對一個特定合同採用了一種方法,則對符合相同標準的所有其他合同,也應採用一致的方法進行會計處理。

除了考慮不確定性外,施工單位在選擇建設合同會計方法時,可以使用一個預定標準。例如,收益小於一定金額的合同,或者期限短於一定時間的合同,即使在建設合同財務成果能夠可靠地預計的情況下,合同會計處理仍可採用完成合同法。
施工單位所用的會計方法和選擇方法所採用的標準,是代表一項應連貫使用的會計政策。

完成合同
建設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發包人的要求,依據勘察、設計的有關資料、要求,進行施工建設、安裝的合同。是承發包雙方爲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進而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進參與工程建設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確保建設目標(質量、投資、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強合同管理工作對於承包商以及業主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

 (一) 加強合同管理市場經濟的要求。隨着市場經濟機制的發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門打破傳統觀念束縛,轉變政府職能,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幹預市場;承包商作爲建築市場的主體,進行建築生產與管理活動,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建築市場機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合同必將成爲調節業主和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法律依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要求。

(二) 規範建設各方行爲的需要。目前,從建築市場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爲看,工程建設的參與各方缺乏市場經濟所必須的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不正當競爭行爲時有發生,承發包雙方合同自律行爲較差,加之市場機制難以發揮應有的功能,從而加劇了建築市場經濟秩序的混亂。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規範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爲,促進建築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三) 建築業迎接國際性競爭的需要。中國加入WTO後,建築市場將全面开放。國外承包商進入我國建築市場,如果業主不以平等市場主體進行交易,仍然盲目壓價、壓工期和要求墊支工程款,就會被外國承包商援引“非歧視原則”而引起貿易糾紛。另外,由於我們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規則,特別是對FIDIC條款的認識和和經驗不足,將造成 我的建築企業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同時,使我們的工程發包商認識不到遵守規則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因此,承發包雙方應盡快樹立國際化意識,遵循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完成合同

二、合同建設項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合同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正在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具體來講,合同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體現在如下三個方面:

(一)合同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任何一個建設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籤訂一系列的承發包合同來實現的。通過對承包內容、範圍、價款、工期和質量標準等合同條款的制訂和履行,業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環境下調控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可以規範項目管理機構的內部職能,緊密圍繞合同條款开展項目管理工作。因此,無論是對承包商的管理,還是對項目業主本身的內部管理合同始終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是承發包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爲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通過明確承發包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可以合理分攤承發包雙方的責任風險建設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發包雙方基本的權利義務關系。如發包方必須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及時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中間驗收,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等。承包方則必須按施工圖紙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向業主提供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建築產品等。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是承發包雙方的最高行爲準則是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三)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證據建設項目由於建設周期長、合同金額大、參建單位衆多和項目之間接口復雜等特點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與承包商之間、不同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以及業主與材料供應商之間不可避兔地產生各種爭執和糾紛。而調處這些爭執和糾紛的主要尺度和依據應是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種約定和承諾,如合同的索賠與反索賠條款、不可抗力條款合同價款調整變更條款等等。作爲合同的一種特定類型,建設工程合同同樣具有一經籤訂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屬性。所以,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依據。

會計處理

舉例說明如下:C建築公司承建一項工程,施工期3年,有關資料爲:
完工百分比法下的有關數據計算如下:
現列示完成合同法和完工百分比法下的會計處理如下:
完成合同法 完工百分比法
1998年
1、記錄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

完成合同
借:工程施工 900000 900000
貸:應付工資庫存材料等 900000 900000
2、記錄开出账單結算款
借:應收账款 800000 800000
貸:工程結算 800000 800000
3、記錄收到工程款
借:銀行存款 600000 600000
貸:應收账款 600000 600000
4、確認合同收入費用
借:主營業務成本 900000

 工程施工--毛利(無分錄) 3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999年
1、記錄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 1468000 1468000
貸:應付工資庫存材料等 1468000 1468000
2、記錄开出账單結算款

完成合同

借:應收账款 1400000 1400000
貸:工程結算 1400000 1400000
3、記錄收到工程款
借:銀行存款 1300000 1300000
貸:應收账款 1300000 1300000
4、確認合同收入費用
借:主營業務成本 1468000
貸:工程施工--毛得(無分錄) 108000
主營業務收入 1360000

2000年
1、記錄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 1132000 1132000
貸:應付工資庫存材料等 1132000 1132000
2、記錄开出账單結算款
借:應收账款 1800000 1800000
貸:工程結算 1800000 1800000
3、記錄收到工程款
借:銀行存款 2100000 2100000
貸:應收账款 2100000 2100000
4、確認合同收入費用
借:主營業務成本 3500000 1132000
工程施工--毛利 500000 308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000000 1440000
5、結清工程施工工程結算账戶
借:工程結算 4000000 4000000
貸:工程施工 4000000 4000000
完工百分比法下,此項建造工程在資產負債表上的列示如下:
資產負債表(部分)
1998 1999
流動資產
應收账款 200000 300000
存貨:
工程施工 1200000 2560000
減:工程結算 800000 2200000
已完工尚未結算款 400000 3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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