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銀行



巴林銀行

巴林銀行Barings Bank),是英國歷史最悠久的銀行之一,於1762年由法蘭西斯·巴林爵士所創立。

巴林銀行標志如圖。

巴林銀行於1995年2月26日倒閉,其原因是一位名爲尼克李森的交易員在衍生性金融商品的超額交易投機失敗,導致損失14億美元。這是巴林第二次破產,頭一次是於1890年,巴林在南美的投資隨著阿根廷發生革命而被蒸發。

巴林在倒閉後,以1英鎊的象徵價格賣給荷蘭的ING集團,並成爲該集團成員之一。

破產過程

李森是巴林銀行新加坡分行的經理。從1994年底开始,李森認爲日本股市將上揚,未經批準就做風險很大的被稱作“套匯”的衍生品金融商品交易期望利用不同地區交易市場上的差價獲利。在已購進價值70億美元日本日經股票指數期貨後,李森又在日本債券短期利率合同期貨市場上作價值約200億美元空頭交易。不辛的是,日經指數並未按照李森的想法走,在1995年1月就降到了18500點以下,在此點位下,每下降一點,就損失200萬美元。李森又試圖通過大量买進的方法促使日經指數上升,但都失敗了。隨着日經指數的進一步下跌,李森越虧越多,眼睜睜地看着10億美元化爲烏有,而且整個巴林銀行資本和儲備金只有8.6億美元。盡管英格蘭銀行採取了一系列的拯救措施,但都失敗了。

事後分析

巴林銀行之所以倒閉,是因爲它有一個致命的弱點,就是讓李森既直接從事交易又擔任交易負責人,兩種職能未能完全分开。而監督巴林銀行英格蘭銀行卻沒有發現這個致命的弱點,這是巴林銀行倒閉的一個主要原因。

巴林銀行的倒閉,還在於李森下注的不是一般的金融產品,而是金融衍生品產品金融衍生產品的特點在於可以用少量的保證金做大筆交易,若運用得當,可以獲取高收益。運用不當,將損失慘重。金融衍生產品本身沒有錯,但參與其中必須有嚴格的授權和制度約束。李森參與金融衍生產品炒作,就是在未經授權和缺乏監督的情況下進行的。據說,李森曾被英國銀行界譽爲“金融界”的驕子,是年輕有爲的代表,但正是這些頭腦靈活、銳氣十足的年輕人爲了取得超額的利潤獎金,變得貪婪無比,投身到金融衍生產品中去。事實證明,在銀行經營中,人是重要的,但制度更重要。

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格林斯潘說:“巴林銀行事件表明國際金融界在過去25年中風險率大大提高,在25年前,一個業務所造成的損失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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