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
審計特點

經濟責任審計
1、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監督與幹部監督管理的結合

經濟責任審計既是審計機關的法定職能,又是幹部監督管理的重要環節和組成部分。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是幹部監督管理部門選拔、任用、獎懲幹部的重要參考依據,在幹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揮着重要作用;而其他審計工作作爲審計機關的法定職能,通常與幹部監督管理工作沒有直接的關聯,這是經濟責任審計有別於其他審計工作的重要特徵之一。

2、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是財政財務收支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密切相關,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經濟責任審計無論從審計對象、審計目標、審計重點、審計評價的方法等方面都與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有着顯著的不同。但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也就是說,經濟責任審計要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到:

(1)查清黨政領導幹部個人在財政財務收支中有無侵佔國家資產,違反領導幹部廉政規定和其他違法違紀問題。

(2)查清企業領導人員在任職期間與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目標責任制有關的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以及遵守國家財經法規情況,分清企業領導人員對本企業資產負債損益不真實、投資效益差,以及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等問題應當負有的責任;查清企業領導人員個人有無侵佔國家資產,違反有關廉政規定和其他違法違紀問題。

3、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機關與紀檢、組織、監察、人事等部門共同組織

經濟責任審計首先要由幹部管理部門提出審計意見,經黨委、人民政府同意後,再由於部管理部門(一般爲組織部門)書面委托審計機關進行。審計機關接受幹部監督管理部門的委托後負責具體實施。在具體審計過程中,幹部監督管理部門有義務協助和支持審計機關完成審計工作,審計機關應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抄報有關部門,作爲監督管理審計領導幹部的參考依據。同時,需要追究被審計領導幹部責任的由有關部門做出必要的處理。可見,經濟責任審計不單純是審計機關的工作,而是審計機關與紀檢、組織、監察、人事等部門共同承擔的工作。

4、審計評價和責任追究側重於領導幹部本人

黨政領導幹部或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顧名思義,應當側重於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監督和評價,而不是領導幹部所在單位

實施時間
經濟責任審計
根據《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黨政領導幹部任期屆滿,或者任期內辦理調任、轉任、輪崗、免職、辭職、退休等事項前,應當接受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遇有特殊情況,需要離任後審計、暫緩審計的由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提出意見,報請本級黨委或人民政府批準後執行。根據《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第4條的規定,企業領導人員任職屆滿,或者任期內辦理調任、免職、辭職、退休等事項前,以及在企業進行改制、改組、兼並、出售、拍賣破產國有資產重組的同時,應當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上述規定確立了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先審計後離任的原則。但從目前審計機構的審計力量和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水平來看,還不可能完全達到先審後離的要求,而企業資產重組時的經濟責任審計尚未廣泛开展, 更難達到資產重組同時審的要求。因此,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實踐中,較符合實際的做法是實行先審後任,突出重點,力爭做到先審後任,即離職後需要再任職的領導幹部,應當力爭在其任新職務前完成對前任的經濟責任審計

爲解決審計力量不足與經濟責任審計任務重的矛盾,要使審計監督關口前移,开展任中審計, 即在領導幹部任職期間,有計劃地开展常規的經濟責任審計,即將本應在離任時實施的經濟責任審計在其任期內分段實施。

審計必要性

經濟責任審計
1、开展經濟責任審計是加強幹部監督管理的重要環節

在領導幹部的選拔、任用、獎懲中嚴格把關,對確保黨的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以及確保本單位決策層決策的貫徹執行具有關鍵意義,對幹部隊伍建設具有導向作用。選拔、任用、獎懲幹部必須要有科學的考核方法和完善的監督機制多方面、全方位地了解幹部的德能勤績,運用切實有效的法規制度,約束和規範領導幹部的行爲經濟責任審計是以領導幹部所在單位(部門)和其他相關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爲基礎,通過對領導幹部任期內的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做出的重大決策情況、執行國家的財經法規情況以及個人遵守廉政紀律情況等方面的核查和評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判斷領導幹部是否具有從事經濟工作所必需的素質和決策水平,也能正確評價領導幹部是否正確履行其經濟職責,是否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財經法紀。這就爲幹部管理部門正確選拔任用幹部提供參考依據,監督、評價、鑑證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也因此成爲幹部監督管理的重要環節。同時,通過對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廣大幹部也是一種教育和警誡。

2、开展經濟責任審計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促進領導幹部廉潔勤政的一項重要措施

隨着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領導幹部與經濟工作、經濟發展的聯系越來越直接,領導幹部經濟責任越來越重。如何實事求是地評價領導幹部是否堅持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自覺服從並服務於改革、穩定、 發展的大局,把維護國家利益作爲出發點和落腳點,是否正確運用權力,自覺遵守黨的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是關系到中國改革开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能否順利進行的重要問題。當前,財經秩序方面存在的弄虛作假、國有資產流失、損失浪費嚴重以及貪污受賄等經濟犯罪問題,都與一些部門、企業的少數領導幹部沒有正確行使權力和認真履行職責有關,同時也反映出對領導幹部管理偏松,監督不力,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

通過全面推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可以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嚴肅查處那些無視財經紀律、違法犯罪的幹部,促使領導幹部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增強遵紀守法意識和自我約束能力,從政治上關心和愛護幹部,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深入發展。

3、开展經濟責任審計是推進依法行政、促進依法治國的有效手段

領導幹部是否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是否嚴格執行黨和國家政策,是否依法辦事、依法決策、依法處理問題,直接反映出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關系到依法治國方略能否實現的問題。依法治國的關鍵是依法行政,嚴格執法、依法辦事是依法行政的具體體現,是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關鍵環節。實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有助於將領導幹部權力的行使置於有效的監督之下,防止領導幹部失職、越權以及濫用權力,促使領導幹部自覺增強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法律手段領導經濟工作、管理社會事務,規範自己的行政行爲,引導領導幹部依法用權、依法行政。

4、开展經濟責任審計是促進領導幹部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項有效保證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爲從嚴治黨和幹部監督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和標準。領導幹部一般都掌握着一定的權力,接觸面廣,影響大,特別是黨政領導幹部是人們黨的事業的骨幹和中堅力量,其行爲的好壞對整個幹部隊伍有着重要的導向作用。推行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就是緊緊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重點,加強監督,防止領導幹部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成牟取私利的工具,促使領導幹部自覺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以更高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帶領人民羣衆實現跨世紀的宏偉目標。

指導原則
經濟責任審計
2002年8月,審計署在廣東召开了全國審計工作座談會,及時總結了以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經驗,研究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爲了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更加健康地發展,提出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範風險”的指導原則。該指導原則是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應當遵循的基本工作原則。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 “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範風險”的指導原則,是一個相互聯系的有機整體,不能把它們孤立起來看待,只強調其中一點而忽視其他方面。積極穩妥是總的要求,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範風險是這一總要求的具體體現。量力而行是工作方法,也是提高質量、防範風險的前提;提高質量、防範風險是量力而行的落腳點。提高質量與防範風險相輔相成,質量越高,風險越小。提高質量是防範風險的重要一環,防範風險要在提高質量上下功夫。消極地防範風險,縮手縮腳,無所作爲,審計質量也難以保證,不僅防範不了風險,反過來還會加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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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中國大百科全書》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2)《工會財務會計百科全書》

(3)http://www.mie168.com/manage/2007-03/1992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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