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經濟
宏觀經濟(Macro Economy)
什么是宏觀經濟
所謂宏觀經濟是指:指總量經濟活動,即國民經濟的總體活動。是指整個國民經濟或國民經濟總體及其經濟活動和運行狀態,如總供給與總需求;國民經濟的總值及其增長速度;國民經濟中的主要比例關系;物價的總水平;勞動就業的總水平與失業率;貨幣發行的總規模與增長速度;進出口貿易的總規模及其變動等。一般認爲此詞1933年由挪威經濟學家RAGNAR FRISCH(1895--1973年)在建立“宏觀經濟學”時所提出。
宏觀經濟的主要目標是高水平的和快速增長的產出率、低失業率和穩定的價格水平。
微觀經濟是:指個量經濟活動,即單個經濟單位的經濟活動。是指個別企業、經營單位及其經濟活動,如個別企業的生產、供銷、個別交換的價格等。微觀經濟的運行,以價格和市場信號爲誘導,通過競爭而自行調整與平衡;而宏觀經濟的運行,有許多市場機制的作用不能達到的領域,需要國家從社會的全局利益出發,運用各種手段,進行宏觀調節和控制。
宏觀經濟與微觀經濟的關系
宏觀經濟與微觀經濟是經濟活動和經濟運行的兩個不同層次。宏觀經濟與微觀經濟有着密切的聯系。微觀經濟是宏觀經濟的基礎,宏觀經濟的良好狀況是微觀經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
社會經濟活動本身就是一個整體,宏觀與微觀之間,生產、流通、分配、交換的各個環節之間都是密切聯系在一起的。在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過程中,計劃和市場是兩種不同的經濟調節手段。在現代社會化商品經濟條件下,只有合理運用計劃與市場這兩種配置資源的經濟手段,才能更有效地實現社會生產按比例發展。計劃與市場兩者,市場處在更基礎的位置,計劃則是在市場作用下發揮宏觀調節功能和微觀指導功能。只有將計劃和市場有機結合,才能推動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時期,國家特別需要用宏觀經濟法律手段進行調控。
宏觀經濟是與微觀經濟相對應的概念。市場經濟中以個人、家庭和企業爲單位進行的生產、分配、交換、消費活動即是微觀經濟。現代市場經濟雖然仍以單個微觀經濟主體爲基本單位,但隨着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商品交換日益發展和生產社會化程度越來越高,經濟活動已不再是單純的個體行爲,而日益呈現出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整體特徵。個人財富、家庭福利和企業利潤的增加,已經不再單純地取決於自身的努力,還必然要依賴於整體經濟狀況,整個經濟運行越來越表現出明顯的總量、綜合和全局性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