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股

  中國股市特有名稱。G股是指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後恢復上市交易公司股票。由於試點方案實施之後股票簡稱前面都暫時冠以“G”代碼,所以業界形象地稱其爲“G板”,也就是G股。

  G是“股改”的GUGAI頭一個英文字母,G股就是已經完成股改公司股票,爲了區別未“股改”的公司股票在前面加個“G”字。如G三一,G金牛等。權威人士表示,標示"G股"的出發點是區分完成股改和未完成股改的兩類公司,便於對完成股改公司實施融資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G股"的設立,表明了證監會的政策意圖。"不解決全流通就不能進行融資"的規定,也讓更多的上市公司紛紛上報股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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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股.
 
  “每經”就是《每日經濟新聞》的簡稱;隨着股改的推進,G股隊伍出現爆炸式增長,隨着股權分置改革的深入,全流通股票的家數將逐漸增加,由於試點方案實施之後股票簡稱前面都暫時冠以"G"代碼,所以業界形象地稱其爲"G板"。而所謂"G板"這個概念是源於監管層還是民間?股權分置改革試點辦公室的一位人士道出一個基本事實。他說,"當時有過G板的叫法,但並非設立獨立板塊的意思。大致上是指進行了股權分置改革的這類公司,也就是G類公司。所以,如果說監管層說過G板,實際上是指G股。" 2005年6月17日三一重工股票簡稱變更爲"G三一",成爲中國證券市場第一只G股。 "G股"的設立,表明了證監會的政策意圖。"不解決全流通就不能進行融資"的規定,也讓更多的上市公司紛紛上報股改方案。目前中國股改基本完成,而G股也將成爲歷史。
  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的背景
  由於歷史的特殊原因,我國證券市場存在股權分置現象。股權分置是指A股市場上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證券交易上市交易被區分非流通股和流通股,這是我國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形成的特殊問題。股權分置不能適應治本市場改革开放和穩定發展的要求,必須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制度差異。
  由於早期的制度設計缺陷,在內地股票市場,只有佔市場總量1/3的社會公衆股可以上市交易,這部分股票稱爲流通股,另外2/3國有股法人股則暫不上市交易,稱爲非流通股。股權分置問題長期以來困擾着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
  股權分置問題的產生,主要根源於早期對股份制的認識不統一,對證券市場的功能和定位的認識不統一,以及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還處在早期階段,國有資本運營的觀念還沒有完全建立。截至2004年底,中國上市公司股本7149億股,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億股,佔上市公司股本的64%,國有股份在非流通股份中佔74%。2004年5月初推出的第一批股權分置試點工作已經完成,第二批股權分置試點工作也於6月20日正式啓動。
  股權分置問題的存在,不利於形成合理的股票定價機制;影響證券市場預期的穩定;大股東不關心上市公司股價變動,流通股東的投票權未能對上市公司作出有效約束,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礎;不利於國有資產的順暢流轉、保值增值以及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制約資本市場國際化進程和產品創新等。可以說,股權分置問題已經成爲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的一個重大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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