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往來

金融機構往來是指不同系統銀行之間的帳務往來,金融機構之間不論出於何種原因發生的相互佔用資金行爲,均作爲金融機構往來。具體來說,金融機構往來是商業銀行商業銀行之間,商業銀行和人民銀行之間,商業銀行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由於辦理資金劃撥、結算等業務而引起的資金帳務往來。

金融機構往來的內容

  目前,金融機構往來核算的內容有:商業銀行之間的往來,包括同城票據交換清算、異地跨系統匯劃款項相互轉匯、同業拆借等;商業銀行中央銀行的往來,包括商業銀行中央銀行送存或提取現金、繳存存款準備金、向中央銀行借款、辦理貼現及通過中央銀行匯劃款項。

  具體包括:

  1.各銀行按國家規定存入中國人民銀行準備金

  2.人民銀行對各商業銀行貸款

  3.各銀行在結算過程中相互佔用的資金

  4.拆借金融機構之間的相互借貸行爲

  5.貼現,是商業銀行辦理票據貼現業務後,如自身資金緊張,可將通過辦理貼現取得的票據轉讓給人民銀行,由人民銀行票據面值和規定的利率扣除貼現日至票據到期日利息後,將票面余額支付給商業銀行,待票據到期後,人民銀行票據面值商業銀行兌取現款。前面已介紹過,商業銀行辦理的票據貼現業務從性質上說,類似於貸款業務,那么人民銀行商業銀行辦理的貼現業務,也就類似於人民銀行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

金融機構往來核算要求

  1、要有利於資金分开。

  2、各商業銀行之間的資金佔用要及時清算

  3、各商業銀行中央銀行开立的往來帳戶應嚴格掌握。

  4、要有利於暢通匯路。

[編輯]金融機構往來收入的組成
  金融機構往來由四個方面組成 ,一是與央行所發生的資金往來,包括金融機構按國家規定繳存央行法定準備金,存放中央銀行備付金等款項,以及央行對一般金融機構貸款包括央行商業銀行貼現等;二是同一銀行系統內部不同行處之間所發生的資金账務往來業務即聯行往來;三是與其他銀行之間的資金往來即同業往來,包括同業拆借同業存放,結算過程相互佔用的資金;四是與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往來,即與信托投資公司證券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往來。

  這裏所說的資金往來包括本、外幣資金。各金融機構對往來資金均按規定或相互約定的利率相互計息,其取得的利息收入即是金融機構往來收入,在實際操 作過程中,金融機構對往來收入支出核算過程是:金融機構將相互佔用的資金每天分別計算借方和貸方發生額,由此推算出一個計息積數,定期結算一次 ,貸方積數乘以利率,得出該時期金融機構往來收入;反之,爲金融機構往來支出

金融機構往來業務是否繳納營業稅的規定

  ①金融機構從事貼現、轉貼業務取得的收入,不徵收營業稅。(財稅字[1997]45號)

金融企業聯行、金融企業與人民銀行及同業之間的資金往來業務取得的收入,包括購买金融機構發行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徵收營業稅。(財稅字[1995]79號、財稅[2000]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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