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

中央銀行概述


  一個由政府組建的機構,負責控制國家貨幣供給信貸條件,監管金融體系,特別是商業銀行和其他儲蓄機構。

  中央銀行是一國最高的貨幣金融管理機構,在各國金融體系中居於主導地位。中央銀行職能宏觀調控保障金融安全與穩定、金融服務

  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對調節貨幣供應量、穩定幣值有重要作用。 中央銀行是“銀行銀行”,它集中保管銀行準備金,並對它們發放貸款,充當“最後貸款者”

  中央銀行是“國家的銀行”,它是國家貨幣政策的制訂者和執行者,也是政府幹預經濟的工具;同時爲國家提供金融服務代理國庫代理發行政府債券,爲政府籌集資金;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組織和各種國際金融活動。

  中央銀行所從事的業務與其他金融機構所從事的業務的根本區別在於,中央銀行所從事的業務不是爲了營利,而是爲實現國家宏觀經濟目標服務,這是由中央銀行所處的地位和性質決定的。

  中央銀行的主要業務有:貨幣發行、集中存款準備金貸款貼現證券黃金佔款和外匯佔款、爲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資金的劃撥清算資金轉移的業務等。


中央銀行產生的經濟背景


  中央銀行產生於17世紀後半期,形成於19世紀初葉,它產生的經濟背景如下:

  (1)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 18世紀初,西方國家开始了工業革命,社會生產力的快速發展和商品經濟的迅速擴大,促使貨幣經營業越來越普遍,而且日益有利可圖,由此產生了對貨幣財富進行控制的欲望。

  (2)資本主義經濟危機的頻繁出現 資本主義經濟自身的固有矛盾必然導致連續不斷的經濟危機。面對當時狀況,資產階級政府开始從貨幣制度上尋找原因,企圖通過發行銀行券來控制、避免和挽救頻繁的經濟危機。

  (3)銀行信用的普遍化和集中化 資本主義產業革命促使生產力空前提高,生產力的提高又促使資本主義銀行信用業蓬勃發展。主要表現在一是銀行經營機構不斷增加;二是銀行業逐步走向聯合、集中和壟斷
 


中央銀行產生的客觀要求


  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經濟危機的頻繁發生,銀行信用的普遍化和集中化,既爲中央銀行的產生奠定了經濟基礎,又爲中央銀行的產生提供了客觀要求。

  (1)政府對貨幣財富銀行控制

   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客觀上要求建立相應的貨幣制度和信用制度。資產階級政府爲了开闢更廣泛的市場,也需要有巨大的貨幣財富作後盾。

  (2)統一貨幣發行

   在銀行業發展初期,幾乎每家銀行都有發行銀行券的權力,但隨着經濟的發展、市場的擴大和銀行機構增多,銀行券分散發行的弊病就越來越明顯,客觀上要求有一個資力雄厚並在全國範圍內享有權威的銀行來統一發行銀行券。

  (3)集中信用的需要

   商業銀行經常會發生營運資金不足、頭寸調度不靈等問題,這就從客觀上要求中央銀行的產生,它既能集中衆多銀行存款準備,又能不失時宜地爲其他商業銀行提供必要的周轉資金,爲銀行充當最後的貸款人。

  (4)建立票據清算中心

   隨着銀行業的不斷發展,銀行每天收授票據的數量增多,各家銀行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復雜化,由各家銀行自行軋差進行當日清算已發生困難。這種狀況觀上要求產生中央銀行,作爲全國統一的、有權威的、公正的清算中心。

  (5)統一金融管理

   銀行業金融市場的發展,需要政府出面進行必要的管理,這要求產生隸屬政府的中央銀行這一專門機構來實施政府對銀行業金融市場管理


中央銀行的性質、職能和結構


  (1)中央銀行的性質可以科學地表述爲:中央銀行是國家賦予其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管理監督的特殊的金融機構。

  中央銀行的性質集中體現在它是一個“特殊的金融機構”上面,具體來說,包括其地位的特殊性、業務的特殊性和管理的特殊性。

  (2)中央銀行的性質具體體現在其職能上,中央銀行有發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銀行銀行、調控宏觀經濟銀行四大職能

  (3)中央銀行的結構即中央銀行制度的結構,它主要包括中央銀行資本結構、資產負債結構和權力結構等方面的內容。


  (一)發行的銀行


  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是指中央銀行壟斷貨幣行權,是一國或某一貨幣聯盟唯一授權貨幣發行機構。


  1.中央銀行集中與壟斷貨幣行權的必要性。


  第一,統一貨幣發行與流通貨幣正常有序流通幣值穩定的保證。在實行金本位的條件下,貨幣的發行權主要是指銀行券的發行權。要保證銀行券的信譽貨幣金融的穩定,銀行券必須能夠隨時兌換爲金幣,存款貨幣能夠順利地轉化爲銀行券。爲此,中央銀行須以黃金儲備作爲支撐銀行券發行與流通信用基礎,黃金儲備數量成爲銀行券發行數量的制約因素。銀行券的發行量與黃金儲備量之間的規定比例成爲銀行券發行保證制度的最主要內容。在進入20世紀之後,金本位制解體,各國的貨幣流通均轉化爲不兌現的紙幣流通。不兌現的紙幣成爲純粹意義上的國家信用貨幣。在信用貨幣流通情況下,中央銀行憑借國家授權以國家信用爲基礎而成爲壟斷貨幣發行的機構,中央銀行按照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和貨幣流通及其管理的要求發行貨幣

  第二,統一貨幣發行是中央銀行根據一定時期的經濟發展情況調節貨幣供應量,保持幣值穩定的需要。幣值穩定是社會經濟健康運行的基本條件,若存在多家貨幣發行銀行中央銀行在調節貨幣供求總量時可能出現因難以協調各發行銀行從而無法適時調節銀根的狀況。

  第三,統一貨幣發行是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的基礎。統一貨幣發行使中央銀行通過對發行貨幣量的控制來調節流通中的基礎貨幣量,並以此調控商業銀行創造信用的能力。獨佔貨幣行權中央銀行實施金融宏觀調控的必要條件。

  2.統一貨幣的必要條件

  第一,中央銀行應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適時發行貨幣,保持貨幣供給貨幣需求基本一致,爲國民經濟穩定發展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第二,中央銀行應從宏觀經濟角度控制信用規模,調節貨幣供給量。中央銀行應適當掌握貨幣供給增量,處理幣值穩定經濟增長的關系。

  第三,中央銀行應根據貨幣流通需要,適時印刷、銷毀貨幣,調撥庫款,調劑地區問貨幣分布、貨幣面額比例


  (二)中央銀行銀行銀行


  銀行銀行職能是指中央銀行充當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最後貸款人。銀行銀行這一職能體現了中央銀行是特殊金融機構的性質,是中央銀行作爲金融體系核心的基本條件。中央銀行通過這一職能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活動施加影響,以達到調控宏觀經濟的目的。中央銀行作爲銀行銀行需履行的職責如下:

  集中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其必要性在於:

  第一,爲保障存款人的資金安全,以法律的形式規定商業銀行和其他存款機構必須按存款的一定比例中央銀行交存存款準備金,以保證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具備最低限度的支付能力

  第二,有助於中央銀行控制商業銀行信用創造能力,從而控制貨幣供應量。

  第三,強化中央銀行資金實力,存款準備金中央銀行的主要資金來源之一。

  第四,爲商業銀行之間進行非現金清算創造條件。

  充當銀行業的最後貸款人最後貸款人指商業銀行無法進行即期支付而面臨倒閉時,中央銀行及時向商業銀行提供貸款支持以增強商業銀行流動性

  中央銀行主要通過兩種途徑爲商業銀行充當最後貸款人:

  其一,票據貼現,即商業銀行將持有的票據轉貼給中央銀行以獲取資金

  其二,票據抵押,即商業銀行將持有的票據抵押中央銀行獲取貸款

  創建全國銀行清算業務平臺商業銀行按規定在中央銀行开立存款账戶交存存款準備金,各金融機構之間可利用在中央銀行存款账戶進行資金清算,這加快了資金流轉速度,節約了貨幣流通成本。於是,中央銀行成爲銀行業清算中心。

  外匯頭寸調節。中央銀行根據外匯供求狀況進行外匯买賣,調節商業銀行外匯頭寸,爲商業銀行提供外匯資金融通便利,並由此監控國際收支狀況。


  (三)中央銀行是政府的銀行


  政府的銀行職能是指中央銀行爲政府提供服務,是政府管理國家金融的專門機構。

  具體體現在:


  1.代理國庫


  國家財政收支一般不另設機構經辦具體業務,而是交由中央銀行代理,主要包括按國家預算要求代收國庫庫款、撥付財政支出、向財政部門反映預算收支執行情況等。


  2.代理政府債券發行。


  中央銀行代理發行政府債券,辦理債券到期還本付息。


  3.爲政府融通資金


  在政府財政收支出現失衡、收不抵支時,中央銀行具有爲政府融通資金以解決政府I臨時資金需要的義務。中央銀行對政府融資的方式主要有兩種:

  第一種,爲彌補財政收支暫時不平衡或財政長期赤字,直接向政府提供貸款。爲防止財政赤字過度擴大造成惡性通貨膨脹,許多國家明確規定,應盡量避免發行貨幣來彌補財政赤字

  第二種,中央銀行直接在一級市場上購买政府債券


  4.爲國家持有和經營管理國際儲備


  國際儲備包括外匯黃金、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的儲備頭寸、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分配的尚未動用的特別提款權等。

  第一,對儲備資金總量進行調控,使之與國內貨幣發行和國際貿易等所需的支付需要相適應;

  第二,對儲備資產結構特別是外匯資產結構進行調節;

  第三,對儲備資產進行經營管理,負責儲備資產保值增值;

  第四,保持國際收支平衡和匯率基本穩定。

  5.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活動,進行金融事務的協調與磋商,積極促進國際金融領域的合作與發展。參與國際金融重大決策,代表本國政府與外國中央銀行進行兩國金融貿易事項的談判、協調與磋商,代表政府籤訂國際金融協定,管理與本國有關的國際資本流動,辦理政府間的金融事務往來及清算,辦理外匯收支清算和撥付等國際金融事務。

  6.爲政府提供經濟金融情報和決策建議,向社會公衆發布經濟金融信息。中央銀行處於社會資金運動的核心,能夠掌握全國經濟金融活動的基本信息,爲政府的經濟決策提供支持。


中央銀行金融監管中的地位


  (1)20世紀80年代以前,大多數國家的中央銀行金融業或銀行的監管。

  (2)現在,中央銀行作爲金融監管的唯一主體,已無法適應新的金融格局。這是因爲銀行金融體系中的傳統作用正受到挑战,金融市場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於是許多國家通過另設監管機構來監管越來越多的銀行金融機構,如證監會保監會等。

  (3)從各國金融監管的實踐來看,監管體制可分爲四類:分業經營且分業監管,如法國和中國;分業經營而混業監管,如韓國;混業經營而分業監管,如美國和香港地區;混業經營且混業監管,如英國和日本等。 是否由中央銀行擔當監管重任也有不同情形:有中央銀行仍負責全面監管的;有中央銀行只負責對行業監管的;也有在中央銀行外另設新機構,專司所有金融監管的。


金融監管程序和內容


  完整的金融監管是一個連續、循環的過程,它由市場準入監管、日常運營監管、風險評價、風險處置以及市場退出等相關要素和環節組成。

  (1)機構功能定位 所謂功能定位,是指各類金融機構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以及運作、發展的空間,具體體現在該機構的服務對象、業務範圍和服務方式。

  (2)市場準入廣義上的金融機構市場準入包括三個方面機構準入、業務準入和高級管理人員準入。機構準入,是指依據法定標準,批準金融機構法人或其分支機構的設立。業務準入,是指按照審慎性標準,批準金融機構的業務範圍和开辦新的業務品種。高級管理人員的準入,是指對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認可

  (3)業務運營監管對金融機構的業務運營監管,主要是通過監管當局(如中央銀行)的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以及借助會計審計)師事務所進行的外部審計,及時發現、識別、評價和糾正金融機構的業務運營風險。這是監管當局日常監管的主要內容,包括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

  (4)風險評價 風險的綜合評價是金融監管人員在綜合分析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結果及來自中介機構提供信息的基礎上,對被監管機構所存在風險的性質、特徵、嚴重程度及發展趨勢做出的及時、客觀、全面的判斷和評價。

  (5)風險處置 金融監管當局要針對金融機構所存在的不同風險風險的嚴重程度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加以處置,處置方式包括糾正、救助和市場退出。(第302-305頁)
 


中央銀行在支付體系中的作用


  (1)作爲支付體系的使用者。中央銀行需要自行交易以轉移資金,主要包括通過支付體系清算公开市場操作,以實施貨幣政策;進行政府債券支付結算(包括發行和兌付)。

  (2)作爲支付體系的成員。中央銀行可以代表自己的客戶(如政府部門和其他國家的中央銀行)進行收付。

  (3)作爲支付服務的提供者。這些服務包括爲商業銀行在支付體系的運作提供結算账戶;單獨或與其他商業銀行金融機構一起,爲支付體系提供系統硬件、軟件、操作程序或通信網絡。

  (4)作爲公共利益的保護人。這個作用包含的內容更爲廣泛支付體系管理者;支付體系的成員的監督者;爲支付體系提供管理和計劃;仲裁爭議和處理賠償,提供技術標準。另外,還可以作爲結算的擔保人 。


中央銀行的支付清算服務


  (1)提供账戶服務 在各國中央銀行支付清算的實踐活動中,中央銀行一般作爲銀行清算中介人,爲銀行提供清算账戶,通過清算账戶的設置和使用來實現銀行轉账

  (2)運行與管理支付系統除了提供账戶服務以外,中央銀行參與和組織行間清算的另一個重要手段即是運行與管理重要的行間支付清算系統。一個穩定的、有效的、公衆信任的支付系統,是社會所不可或缺的。中央銀行運行的支付系統通常包括账戶體系、通訊網絡和信息處理系統。

  (3)爲私營清算系統提供差額清算服務很多國家存在着多種形式的私營清算組織,而一些私營清算系統尚在實施差額清算,爲了實現清算參加者間的債權債務抵消,很多清算機構樂於利用中央銀行提供的差額清算服務,後者通過账戶進行差額頭寸的轉移劃撥,即可完成最終清算

  (4)提供透支便利中央銀行不僅運行管理整個支付系統,還以提供信貸的方式保障支付系統的平穩運行。大額支付系統中央銀行提供信貸的重點,尤其是當大額支付系統所處理的支付指令爲不可撤銷的終局性支付指令時,中央銀行透支便利更爲重要。


二战後中央銀行的變化


  (1)由一般貨幣發行向國家壟斷發行轉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後,各國對中央銀行的認識有所深化,從而強化了對它的控制。這大大加快了中央銀行國有化進程,由此實現了中央銀行由一般的發行銀行向國家壟斷發行即真正的發行銀行轉化。

  (2)由代理政府國庫款項收支向政府的銀行轉化。隨着中央銀行國有化進程的加快,中央銀行對國家負責,許多國家的銀行法規明確規定了中央銀行作爲政府代理的身份,從而實現了中央銀行政府銀行的轉化。

  (3)由集中保管準備金銀行銀行轉化。進入20世紀中葉,中央銀行不與普通商業銀行爭利益,行使管理一般銀行職能並成爲金融體系的中心機構,這標志着它向銀行銀行轉化。

  (4)由貨幣政策的一般運用向綜合配套運用轉化。中央銀行貨幣政策離不开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總目標,在具體運用中大大加強並注重其綜合功能的發揮,即由過去的一般性運用向綜合配套運用轉化。

  (5)各國中央銀行金融合作加強。隨着各國商品經濟國際貿易的發展,爲保證各國國際收支平衡和經濟穩定,各國中央銀行爲了共同抵御風險,加強金融監管,彼此之間的合作越來越緊密 。


中央銀行貨幣供應量的調控機制


一、調控機制的一般模式


  中央銀行貨幣供應量的調控機制,也稱中央銀行金融宏觀調控機制,它是指中央銀行控制貨幣供應量和其他宏觀金融變數而掌握的各種貨幣政策工具,並通過貨幣政策工具作用於貨幣政策中介指標,然後再通過貨幣政策中介指標的達到其政策目標和各種重任的完整體系。

  無論哪一個國家採取何種社會制度和何種經濟管理體制,盡管各國中央銀行調控力度和廣度有異,但就其調控體系的一般模式而言,有其明顯的共性,可用以下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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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必須指出,就這個一般模式而言,還不能區分不同類型中央銀行金融宏觀調控模式的具體內容和不同特點,甚至同一個國家在不同時期也不一定採用相同模式。從大類上劃分,可分爲直接型、間接型和混合型三種類型。


二、直接型調控模式


  當一個國家對宏觀經濟採取直接管理體制時,中央銀行金融宏觀調控就只能是運用指標管理和行政命令的調控形式,通過強制性的指令性計劃和行政手段來直接控制現金流通量和銀行系統的貸款總量,以此來實現貨幣政策的最終月標。前蘇聯、東歐一些國家以及我國在1979 年以前均採用過計劃指標控制這種模式,見以下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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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社會主義國家在經濟體制改革以前都採取過這種模式。實踐證明,這種模式是與高度集中型經濟模式下以實物管理爲主的直接控制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在這種體制下,中央銀行在全國金融體系中處於主導地位,由此各家專業銀行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中央銀行有根強的依附性。在此情況下運用指令性計劃和行政手段控制貨幣供給量,在通常情況下都是可以收到預期效果的。因爲指令性計劃一旦制定,中央銀行就運用行政手段來強制地貫徹執行。所以,只要中央銀行突破計劃,不增撥信貸資金,不迫加貨幣發行,那么,全國的貨幣供應量就不會突破預定的指標。但是,隨着經濟體制由計劃型向市場型轉軌的當今世界,這種直接型調控模式暴露的缺點越來越明顯,它不利於充分維護廣大基層銀行的自主權和廣大職工的積極性;不利於充分發揮信貸利率槓杆有效調節經濟的作用;因爲管理辦法僵死,時而會造成經濟波動和決策的失誤,而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又容易出現“一刀切”、“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等弊病。


三、間接型調控模式


  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從20 世紀50 年代开始大多採用這種模式。依據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的客觀要求,經濟運行主要由直接控制向間接控制過渡已是歷史的必然。這種模式見以下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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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間接型調控的特點是:它所依存的經濟體制是一種發達的市場經濟體制;必須有一個相當規模和發育健全的金融市場中央銀行在運用經濟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同時,並不排除在特殊情況下利用行政手段進行直接控制的可能性;比較好地尊重微觀金融主體的自主權;較好地起到抑制經濟波動的緩衝作用。


四、過渡型調控模式


  過渡型調控模式一般指由直接型向間接型過渡的模式。發展中國家一般採用這種模式。有些雖採用市場經濟體制的國家,但因其商品經濟發展水平低,金融市場不發達,加上財政外匯赤字和嚴重的通貨膨脹等,還有必要對經濟採取一些直接控制手段。這種模式見以下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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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經濟管理體制已從傳統的直接管理體制過渡到直接管理與間接管理相結合的雙重管理體制。對於國民經濟的運行,國家既運用經濟手段,也運用計劃行政手段。特別在宏觀失控的情況下,採用一些直接控制手段會收到較快的成效。但從長遠觀點看,依據市場經濟發展規律的要求,中央銀行採用間接型金融宏觀調控模式已是必然趨勢。由此,中央銀行貨幣供應量的調控在宏觀經濟平衡中的重要作用也將愈來愈明顯;


五、資幣供應量調控機制的組成


  貨幣供應量調控機制是一個由內在諸因素有機聯系和相互作用的復雜綜合體。爲說明問題,它的組成可用以下三個層次剖析:

  1.調控主體。整個貨幣供應量調控機制的主體有三個:一是中央銀行,二是商業銀行,三是非銀行經濟部門,用圖表示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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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各主體的不同功能,我們不妨把中央銀行稱之爲發動主體,因爲由中央銀行供應商業銀行基礎貨幣(也稱始初貨幣)的多少,決定整個調控機制運轉的規模。這裏,它是以最後貸款者的身份出現的。把商業銀行稱之爲放大主體,因爲中央銀行將基礎貨幣貸入商業銀行後,通過商業銀行系統內的倍數放大效應,會創造出多倍於始初貨幣存款貨幣,以提供給銀行經濟部門。這裏,它是以直接貸款者的身份出現的。把非銀行經濟部門稱之爲目標主體,因爲由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提供始初貨幣隨即在商業銀行系統內產生倍數放大效應的整個過程,最終目的是爲了向非銀行經濟部門供應適量的貨幣,當然不能否認非銀行經濟部門的行爲對整個貨幣供應量調控機制運轉的影響作用。

  2.基本因素。貨幣供應量調控機制的基本因素也有三個:一是基礎貨幣,二是超額準備金,三是貨幣供應量。用圖表示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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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央銀行體制下,中央銀行提供基礎貨幣商業銀行所持倍數放大效應

  圖1-6 有,商業銀行扣除規定的存款準備金(法定準備)後,形成了超額準備金,通過其在整個商業銀行系統中的反復使用便產生倍數放大效應,使1 元的中央銀行負債,經過商業銀行系統的產業務運用後,變成了幾元的商業銀行負債。在商業銀行系統內放大了的銀行負債,與中央銀行向公衆提供的部分現金一起,構成了整個貨幣供應量,提供給銀行經濟部門。

  以上分析看出,基礎貨幣貨幣供應量的前提條件。要控制貨幣供應量,必須把基礎貨幣限制在合理的範圍內。超額準備金的大小又是商業銀行系統內信貸擴張能力的制約條件。而整個貨幣供應量又是基礎貨幣信貸擴張能力(即貨幣乘數)的乘積。可見,在貨幣供應量調控機制中,“基礎貨幣——超額準備及它的倍數放大效應——貨幣供應量”這三個基本因素的重要作用是不可忽視的。

  3.若幹金融變量。具體指:法定存款準備比率超額準備比率定期存款比率現金比率等,這些因素共作用於倍數放大效應。如圖1-7 所示。

  這裏:(1)法定存款準備比率是指商業銀行按規定繳存中央銀行的那部分存款同所吸收存款之比;(2)超額準備比率是指商業銀行保有的不運用於其產業務的準備金與活期存款之比;(3)定期存款比率是指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之比;(4)現金比率是指非銀行經濟部門所持有的現金與活期存款之比。以上諸金融變量中,受制於中央銀行行爲鈉是(1);受制於商業銀行行爲的是(2);受制於非銀行經濟部門行爲的是(3)和(4)。

  綜合上述三個層次的剖析,將整個貨幣供應量調控機制各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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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部分合一,圖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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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須說明,以上貨幣供應量調控機制的組成,只是從靜態角度加以考慮,如果將時間變量利潤因素引入,其實際運轉過程就更爲復雜。


我國中央銀行的演變過程


  (1)清政府時期的中央銀行

   ①戶部銀行。戶部銀行是清末官商合辦的銀行,1905年8月在北京开業,它是模仿西方國家中央銀行而建立的我國最早的中央銀行

   ②大清銀行。1908年,戶部銀行改爲大清銀行

  (2)辛亥革命時期和北洋政府時期的中央銀行

   ①中國銀行。1911年的辛亥革命,促使大清王朝覆滅,大清銀行改組爲中國銀行

   ②交通銀行交通銀行始建於1908年,成立之初,曾自我標榜爲“純屬商業銀行性質”。但事實上,它後來成了北洋政府的中央銀行。1913年,交通銀行取得了與中國銀行同等地位的發行權。1914年,交通銀行改定章程,已經具備了中央銀行職能

   以上兩行,共同作爲北洋政府的中央銀行

  (3)孫中山創立的中央銀行

  1924年8月,孫中山領導的廣東革命政府在廣州創立中央銀行。1926年7月,國府移遷武漢,同年12月在漢口設中央銀行。原廣州的中央銀行改組爲廣東省銀行。1928年,漢口中央銀行停業。

  (4)國民黨時期的中央銀行

   ①1928年11月1日,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中央銀行,總行設在當時全國的經濟金融中心──上海,在全國各地設有分支機構,法定中央銀行爲國家銀行,行使中央銀行職責。

   ②1949年12月,中央銀行隨國民黨政府撤往臺灣。

  (5)革命根據地的中央銀行

   ①1927年大革命失敗後,共產黨在建立根據地以後,就成立了人民的銀行,發行貨幣。如1927年冬,閩西上杭縣蚊洋區農民協會創辦了農民銀行等。

   ②1932年2月1日,蘇維埃國家銀行正式成立,蘇維埃國家銀行還在各地設分支機構,以帶動根據地銀行走向集中和統一。

   ③1934年10月,蘇維埃國家銀行跟隨紅軍長徵轉移,1935年11月,它改組爲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西北分行。同年10月,國家銀行西北分行改組爲陝甘寧邊區銀行,總行設在延安。

   ④隨着解放战爭的勝利,解放區迅速擴大並逐漸連成一片,整個金融事業趨於統一和穩定。1948年11月,成立中國人民銀行

  (6)新中國的中央銀行

   ①1948~1978年的中國人民銀行。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在石家莊正式宣告成立。1949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隨軍遷入北京,以後按行政區設立分行、中心支行支行辦事處),支行以下設營業所,基本上形成了全國統一的金融體系。

   這一時期的中國人民銀行,一方面全部集中了全國農業、工業、商業短期信貸業務和城鄉人民儲蓄業務;同時,既發行全國唯一合法的人民幣,又代理國家財政金庫,並管理金融行政,這就是所謂的“大一統”的中央銀行體制。

   ②1979~1983年的中國人民銀行。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各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相繼恢復和建立,對過去"大一統"的銀行體制有所改良。但從根本上說,在中央銀行的獨立性、宏觀調控能力和政企不分等方面並無實質性進展。同時,隨着各專業銀行的相繼恢復和建立,“羣龍無首”的問題也亟待解決。

   ③1984~1998年的中國人民銀行。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不再兼辦工商信貸儲蓄業務,專門負責領導和管理全國的金融事業。

   1984年1月1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分離出來,正式成立,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

   ④1998年以後的中國人民銀行。1998年10月始,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在全國範圍內進行改組,撤銷中國人民銀行省級分行,在全國設立9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一級分行,重點加強對轄區內金融業的監督管理。一個以中央銀行爲領導,以商業銀行爲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分工協作的具有中國特色的金融體系已經形成。


中國人民銀行的性質、職能和作用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明確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 我國的中央銀行,它的工作對象不是企業單位和個人,而是各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它的主要工作是集中力量,研究和做好全國的宏觀決策,加強金融監管,以保持貨幣穩定,更好地爲國家宏觀經濟決策服務

  (2)中國中央銀行職能主要有:

   ①審批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設置或撤並,這對金融政策的貫徹執行、貨幣流通的穩定和金融秩序正常化有重要意義。

   ②領導、管理、協調、監督、稽核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工作,達到加強金融事業的統一領導和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的目標。

   ③經理國庫代理發行政府債券

   ④管理企業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管理金融市場,這有利於把握金融市場的變化趨勢控制和調節貨幣流通

   ⑤代表政府從事有關國際金融活動。中國人民銀行代表國家出席有關國際金融會議,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業務活動,商議國際貨幣金融制度,進行國際金融合作。

  (3)中國中央銀行的作用中國中央銀行的作用通過中國中央銀行職能體現。中央銀行的所有職能都圍繞一個中心,即作爲國家最重要的調節機構之一,主要是通過一系列直接的或間接的手段的運用,實現對貨幣供求和社會經濟生活的調節,求得社會總需求和社會總供給的宏觀平衡,保證國民經濟穩定、協調、高效和健康地向前發展。


我國中央銀行的支付清算體系


  中國的支付清算體系已步入適應現行銀行體制、爲市場經濟對外开放條件下的經濟及社會活動提供現代化支付清算服務的階段。目前運行的主要支付系統有:

  (1)同城清算所 同城清算是指同一城市(區域)內交易者間的經濟往來,通過开戶金融機構的同城票據交換實現債權債務清償及資金轉移。

  (2)全國電子聯行系統 全國電子聯行清算系統是中國人民銀行處理異地清算業務的行間處理系統。全國電子聯行系統通過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各商業銀行設立的國家金融清算總中心和在各地設立的資金清算分中心運行。

  (3)電子資金匯兌系統 電子資金匯兌系統是商業銀行系統內的電子支付系統。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和其他商業銀行均以電子資金匯兌系統取代原有的手工操作系統,即通過電子支付指令的集中交換代替了原有的實物票據交換

  (4)銀行卡支付系統 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商業銀行聯合共建銀行卡支付系統、制定相關標準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目前已形成了覆蓋全國的銀行卡信息交換系統。


中央銀行幹預外匯市場的歷史發展


  從1973年到現在,工業國家的中央銀行經常在外匯市場上進行直接幹預,其中較大的聯合幹預約有5次,成功和失敗的兼而有之。

  對1976年 1979年美元弱勢的幹預在經過1974年至1975年的世界性經濟衰退以後,美國經濟仍處於高通貨膨脹,高失業率和低經濟增長率的處境。卡特政府爲了刺激經濟,決定採取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雖然利率在上漲,但美國通貨膨脹率漲得更快,外匯市場因此开始不斷地拋美元,使美元匯價一路下跌。

  面對美元的跌勢,卡特政府決定幹預外匯市場。1978年10月底,卡特政府宣布了一項反通貨膨脹的計劃,但由於對美國未來的貨幣政府並沒有明確的表示,美元反而在外匯市場上狂瀉。面臨馬克日元升值的巨大壓力,德國日本兩國的中央銀行被迫進行不改變自己政策爲前提的大規模幹預,买美元拋本國貨幣,但收效甚微。

  1978年11月1日,卡特總統宣布美元匯價太低,美國財政部和中央銀行將直接進行幹預。由於前一星期的反通貨膨脹計劃使外匯市場大失所望,卡特這次宣布的幹預包含兩項重要的政策轉變。第一,貨幣政策將緊縮。聯邦儲備銀行將把貼現率提高一個百分點,使貼現率達到當時歷史高點的9.5%,從而使這次幹預包含政策內容。第二,美國中央銀行將調用300億美元幹預外匯市場,平穩美元匯價。其中150億將從其他中央銀行借調,50億從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取和特別提款權銷售,50億爲所謂“卡特債券”(Carter bonds),即財政部在國外銷售的以馬克瑞士法郎記帳債券。卡特計劃宣布後,外匯市場果然受到震動,對其第一項緊縮政策更加警覺。在11月1日上午 9:13,美元馬克匯價立刻比前一天的最低點上升3.25%,達到1.83馬克;幾分钟後,隨着中央銀行拋出6,900萬馬克、1,900萬瑞士法郎後,美元繼續上升,對馬克匯價又上升1%,對瑞士法郎匯價也上升到1.567。在針對日元的幹預動用了500萬美元之後,美元日元匯價也跌至 187.5日元。在這一天外匯市場收市時,美元對主要外匯匯價平均上升了7% 10%。

  在以後的兩個星期內,外匯市場仍有拋美元風,以試探美國中央銀行幹預市場的決心,但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聯合德國、瑞士和日本中央銀行,一次又一次地在市場幹預。到11月底,美國幹預市場的總額達350億美元,使美元明顯回升。但是,到12月初,外匯市場开始懷疑美國是否會真正採取貨幣緊縮政策,又开始拋美元,使美元再度下跌。美國中央銀行繼續大規模幹預外匯市場,光是美國就花了310億美元,但幹預的效果已明顯下降,到12月底,美元匯價已低於 11月的水平。美元的真正走強是1979年10月新的聯儲會主席保羅 沃爾克上臺宣布貨幣供應控制以後的事。

  1985年9月工業五國對外匯市場的幹預如果說70年代末美國中央銀行幹預外匯市場是一場失敗的持久战,1985年9月工業5國對外匯市場的幹預則是一場成功的速決战。裏根上臺後,美元就开始一路走強,到1985年2月25日達到最高點,對馬克匯率高達1美元兌3.4794馬克。經過春季和夏季的調整後,美元在該年9月又开始上漲。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等五國的財政部長與中央銀行行長在紐約廣場飯店开會討論外匯幹預問題。9月22日星期天,五國發表聲明。聲明說,五國財長和中央銀行行長一致同意,“非美元貨幣美元匯價應該進一步走強”,他們“在有必要時將進一步合作,進行幹預”。第二天早上,外匯市場美元便立刻大跌,對馬克匯率從2.7352跌到2.6524馬克跌幅達3%以上。美元從此一路下跌,以至到1986年底,日本德國中央銀行又被迫採取支持美元的幹預措施,收效仍然甚微,美元的跌勢到1987年初美元中央銀行也參加市場幹預時才止住。 1985年9月的幹預是否有效,外匯市場存在着爭論。有人認爲,美元在幹預前已經开始走弱,即使中央銀行銀行不幹預,它也會在9月份反彈後繼續走弱。但更多的意見認爲,這次幹預還是有效的。

  這次幹預如果說是成功的話,那就是“信號反應”起的作用。在幹預的前後兩個星期,匯率大變,而工業國家之間的利率差根本沒有變化,一直到10月底,日本信貸市場上實行緊縮政策,才使利率差开始有真正的變化。但是,這次五國聯合至少使外匯市場得到兩個強烈信號。首先,這次聲明使外匯市場意識到,五個工業國家將會充分協調,竭盡全力地進行更大規模的外匯市場幹預。而以後的事實證明,中央銀行幹預外匯市場時,確實是那樣做的。其次,這次聲明意味着美國外匯政策的重大轉變。裏根政府一开始就奉行讓市場自由競爭自由放任政策,一直聽任美元的一路走強,而且對其他國家中央銀行幹預外匯市場的要求置之不理。這次美國與其他工業國一起參與幹預,使外匯市場有理由相信,美國爲了與其他工業國家協調,有可能調整貨幣宏觀經濟政策,使美元开始走弱。

  1992年夏季美國中央銀行外匯市場的幹預 1992年3月中旬开始,外匯市場對期待已久的美國經濟復蘇再次失望,在德國利率美國堅持寬松的貨幣政策影響下,开始不斷拋售美元,致使美元對幾乎所有歐洲貨幣匯價都一路下跌。美國與歐洲國家的中央銀行分別在7月20日和8月11日兩次大規模幹預外匯市場。這兩次幹預從性質上來說,都是屬不改變各自經濟政策的幹預,雖然有短時的效果,從中、長期來看卻完全是失敗的。

  第一次幹預是7月20日馬克美元匯價衝擊1991年2月以後的新高點1.4430時進行的,美國等15個工業國家的中央銀行聯手在市場馬克美元,經過3次幹預後,美元馬克匯價一下子從1.4470上升到1.5000,美元在兩天內反彈了500多點。但是這次幹預並沒有止住美元的跌勢。在經過半個多月的徘徊後,美元又繼續下跌。美國等13個工業國家的中央銀行於8月11日再次聯手幹預,但效果比第一次還要差。第一輪幹預使美元馬克匯率從 1.4620馬克反彈到1.4780,僅上升150點,而且時效僅維持了半個多小時。以後美元重新下跌。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在3個多小時內分別在美元馬克匯率1.4715、1.4730和1.4770等處4次幹預市場,拋馬克美元,但僅僅使美元略有反彈。在這次幹預中,美國工業國家共動用了10至 15億美元。然而,兩天以後,美元又跌過幹預前的最低點。

  這次幹預之所以失敗,除了上面所說的屬於不改變政策的幹預外,外匯市場對這些幹預早有期待也是個重要原因。對外匯市場來說,最以推動市場的是突發性事件,而預料之中的事件往往會提前反映到外匯市場中去。這是第一次幹預比第二次幹預有效一些的原因。而這兩次幹預最終不能改變美元弱勢,原因是中央銀行不能使外匯市場相信,美元匯價應該市場價高一些。

  1992年9月歐洲貨幣體系成員國對外匯市場的幹預 1992年9月歐洲貨幣體系出現危機,外匯市場猛烈地拋售成員國中幾乎所有的疲軟的貨幣英鎊意大利裏拉愛爾蘭鎊等無不出現大幅度幣值下跌的情況。受其株連的是非成員國芬蘭等國貨幣,在外匯市場上也出現大跌,迫使這些國家宣布脫離與歐洲貨幣體系的自愿掛鉤。

  這次幹預中,歐洲共同體的成員國幾乎都花了很大的代價。德國中央銀行花了120多億美元,英國花了近60億,而法國向德國中央銀行借調外匯進行幹預的錢,到11月初才還清。這次幹預使歐洲貨幣體系的矛盾有所緩和,但遠遠沒有解決問題。

  由於外匯市場短期波動非常頻繁且幅度較大,創造了非常多的短期獲利機會。因此,把握上述主要因素和外匯市場之間的關系,對於提高分析能力和盈利能力是很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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