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批準於1949年10月20日設立的中國國有保險公司,總部設在北京。1998年經國務院批準撤銷。

1949年-1952年

1949年-1952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保險業的恢復時期。

1949年8月,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會議,討論新中國的財政經濟問題。中國人民銀行的代表分析了當時保險行業的狀況,認爲應該對保險行業進行統一管理,所以建議設立全國性保險公司

9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發文請示政務院成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9月21日,政務院財經委員會就成立保險公司一事請示中共中央並獲得批準。

9月25日至10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北京召开的第一次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上通過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條例草案》、《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章程草案》,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定性爲國家金融機構、國營企業

10月20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宣布成立,尋址於北京西交民巷108號。總經理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胡景雲兼任,注冊資本金爲人民幣舊幣600億元。該公司在成立當時吞並了1931年在上海成立的中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從成立到1984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對內是中國人民銀行的下屬機構,對外稱爲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1949年至1952年年底期間,中國保險發展迅速,到1950年6月,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已有5個區公司,31個公司,從業人員爲2263人。1951年2月,政務院發布的《關於實行國家機關、國營企業合作社財產強制保險及旅客強制保險的決定》,1951年4月,政務院財經委員會發布的《關於頒布財產強制保險等條例的命令》,並同時公布的財產、船舶、鐵路、車輛、輪船旅客意外傷害、鐵路旅客意外傷害、飛機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等法規條例刺激並通過行政手段促進了保險業務的發展,當年全中國企業、國家機關大部分參加了保險。同時該公司开辦了牲畜保險和農作物保險,並發展了進出口貨物運輸保險,業務發展迅速。在保險方面,該公司1950年取消了國內業務分保,但國外保險業務與倫敦保險市場保持了分保關系。並與前蘇聯、波蘭、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亞、匈牙利等國保險公司陸續籤訂了分保合約

1953年-1977年

1953年-1977年是中國保險業國內業務逐漸全部停辦時期。

1953年,中國對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了生產資料所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1955年,社會主義改造者認爲中國經濟大部分已經成爲社會主義經濟,人民生老病死、財產國家財產)的損失都由國家財政承擔,不再需要保險保障,於是停辦了包括鐵路、糧食、地質、郵電、水利和交通等六個系統的強制保險,並計劃停辦所有強制性保險

1956年,中國全面完成了生產資料所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確立了公有制經濟的主導地位。大部分人認爲可以“跑步進入共產主義”,“公有制經濟內部分不存在商品貨幣關系”,當城市經濟公有制已佔主導地位,農村也經過“人民公社”運動而實現了“一大二公”之後,國家認爲“保險工作的作用已經消失”。1956年12月,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國內保險業務全面停辦,人員解散。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間,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國際保險業務受到影響。從1964年4月开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陸續停辦了遠洋船舶保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和進出口罷工損失保險。在保險方面,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有分保關系的國家從32個減少到17個。

1978年-1996年

1978年-1996年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業務逐漸恢復並獲得高速發展時期。

1978年12月,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認爲社會主義經濟商品經濟。根據這個論斷,1979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決定恢復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國內保險業務。到1980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國內保險業務全面恢復。

1982年12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準成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董事會,並批準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章程》。該章程規定:“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營企業,是經營保險業務的專業公司。其經營範圍爲各種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農業保險以及保險等業務。”

1983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成爲國務院直屬局級機構,並於1984年1月1日起,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正式脫離中國人民銀行,各省、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也相應從中國人民銀行分設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分出後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業務上仍舊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管理、協調、監督和稽核。1987年7月2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西藏自治區公司成立。至此,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全國除臺灣省(請參見臺灣問題)外均設立了分支機構

此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業務得到了迅速發展。截止1993年底,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國內擁有分支機構4000多家,職工10多萬名,代理人員20多萬名。所开設的海外機構增加到60多家,從業人員800多人,形成了以港澳地區爲主體,以英國、新加坡、美國日本德國、加拿大、中美洲爲重點的海外保險網絡。

1996年7月,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更名爲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开始根據199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實行分業經營。分業後下設中保(集團)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中保(集團)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和中保(集團)保險有限公司,海外機構由公司管理

1996年-1998年

1998年,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撤銷,該公司走完了49年的經營歷史,其業務由獨立後的各公司繼承。

1998年10月,經國務院批準撤銷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由中保(集團)財險保險有限公司繼承財產保險業務,稱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人身保險業務由原中保(集團)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接收經營,更名爲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海內外的保險業務由中保(集團)保險有限公司繼承,更名爲中保保險有限公司;海外機構劃歸中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與香港中保集團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

1999年以後

各存續公司的發展情況

1999年,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恢復繼承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品牌;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更名爲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中保保險有限公司更名爲中國保險公司

2002年8月20日,中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爲中國保險(控股)有限公司

2003年,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進行重組改制,變更爲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集團公司下設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資產管理公司以及保險職業學院、成都保險學校等多家公司和機構。

同年7月,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重組改制爲中國人保控股公司,並發起設立了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繼承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業務)和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香港設立了中國人民保險(香港)有限公司

同年,中國保險公司重組改制爲了中國保險(集團)公司。控股設立了中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並對所屬中國保險報社、華泰保險經紀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參股了保險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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