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信用證押匯

什么是進口信用押匯
  進口信用押匯是指銀行收到國外來單後,應开證申請人要求向其提供的短期資金融通,用以支付該單據項下款項。銀行开立了信用證就要承擔第一性的付款責任,所以銀行在开證時應要求申請开證人提供保證金抵押品或擔保函,但對資信良好的長期往來客戶,可以提供優惠服務和簡化手續,按一定的抵押品核定一個开證額度。議付行將單據交到开證行开證行經過嚴格審單後無不符點,或雖有不符點客戶开證行雙方都同意接受开證行應在合理工作時間內對外付款,通知申請人贖單。這時申請人還未見到貨,有可能憑單付款資金困難,开證行根據協議可以不立即向申請人收款,而是扣其授信額度,辦理進口押匯,待申請人出售貨物收回資金後再付款
進口信用押匯的基本條件
  1.進口押匯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80天。
  2.客戶於申請授信开證時或授信开出的信用付款前向我行提出進口押匯申請,應提交以下材料:
進口押匯申請書》(見附錄G),申請書應加蓋客戶預留我行的印鑑;經籤章確認的《進口押匯協議書》,協議書須列明申請人名稱、信用證編號、押匯金額押匯期限、押匯利率、還款H期、還款責任及違約處理等。在進口押匯業務中,釋放單據的方式大致有3種:一是憑信托收據放單,因爲信托收據也是進口押匯的一種形式;二是憑進口押匯協議放單。這種協議通常包括類似於信托收據的內容;三是由申請人付清銀行墊款後放單,即付款贖單。在最後一種情況下,如申請人暫時無力贖單,銀行還必須考慮貨物的存倉保險事宜,待客戶付清貨款後再籤發提貨單客戶提貨。押匯銀行墊款之日起开始收取押匯利息利率市場利率加上一定的幅度。這個升幅可根據每個客戶的不同情況而定,同時按回收期的長短,將押匯利率分爲幾個檔次,如30天以內,60天以內,90天以內,時間愈長,利率愈高。這種計算方式可以鼓勵客戶盡早還款,以降低銀行業風險並加速資金周轉。需特別注意的是:轉讓信用證項下的單據不予辦理出口押匯銀行不能掌握貨權的貨運單據或未按信用證要求提示全套正本海運提單不符點單據原則上不予辦理押匯進口押匯業務流程

  1)流程圖進口信用押匯流程圖如上圖和下圖所示。

  2)流程說明
  ①受理:受益對象要求是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銀行客戶信用記錄良好,財務經營狀況正常;對於已經獲得銀行進口押匯額度押匯申請人,在可使用的進口押匯授信額度以內,最遲不得晚於信用證對外付款日之前三個工作日銀行申請敘做進口押匯;對於在銀行沒有進El押匯授信額度押匯申請人,或者擬押匯金額超過其可使用的進口押匯授信額度的申請人,原則上必須向銀行申請辦理進口开證業務的同時,向銀行申請敘做進口押匯开證申請人申請進口押匯需提交包括《進口押匯申請書》、銀行在該信用證項下發出的到單付款/承兌通知書、最近一期財務報表進口押匯額度協議以及相應的最高額擔保文件(如果开證申請人申請敘做額度押匯);進口押匯銀行授信部門受理,可以逐筆受理,並單筆審批辦理,也可以對符合條件的客戶,給予進口押匯額度管理
  ②審查:銀行授信部門收到客戶遞交的《進口押匯申請書》及其他資料後,按照短期貸款調查要求,對申請人資信財務經營及該筆進口商品市場銷路、銷售落實情況,章國回款周期、押匯擔保措施等進行調查,核定押匯方案,落實相應擔保措施,交銀行審批部門進行單筆審批或確定是否給予授信限額的審批。
  ③核定押匯方案:押匯本金數額應爲進口信用證項下單據到單時需要對外支付的金額扣除开證申請人已繳存的保證金差額;押匯期限應根據开證申請人申請、貿易循環實際需要酌定。申請的押匯期限指信用證項下對外付款之日起原則上不超過90天,最長不超過180天,且不得展期押匯幣種必須是銀行外匯牌價掛牌幣種,具體押匯幣種由押匯行根據申請人的需求押匯行自身的外匯存量情況自行決定;押匯幣種爲人民幣的,押匯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息;押匯幣種爲外幣的,參照國際市場LIBER加點。另外根據客戶資信等級、業務風險度、銀行綜合收益等因素確定加點數。計息日自對外付匯日起,至押匯歸還日止,利隨本清。
  ④籤約:銀行審批部門通過後,銀行客戶籤訂押匯協議。單筆敘做時,籤訂進口押匯協議及對應保證合同額度敘做時,籤訂進口押匯額度協議及對應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⑤發放:銀行授信部門將押匯憑證、押匯協議送國際結算部門.國際結算部門發放押匯款並同時直接對外支付。
  ⑥貸後管理貸款發放後,銀行會指定專人負責跟蹤進口商品加工銷售、貨款回籠情況,並督促客戶及時歸還押匯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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