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銀行


發展概況
  臺銀自成立以來,即經理公庫業務,並奉準發行臺灣地區之通貨代理國家銀行之多種業務,民國三十八年政府播遷來臺初期,更代理中央銀行之大部分業務,使臺銀兼具一般商業銀行中央銀行之雙重性質與功能。民國五十年七月中央銀行在臺復業後,臺銀即轉以經營一般銀行業務爲主,迨民國八十三年七月「省縣自治法」通過後,各級政府之存放代庫銀行,可由省縣、市政府自行選定,因臺銀系屬公營行庫,歷史悠久,信用卓著,經營穩健,迄今仍代理臺北市及高雄市以外地區各級政府公庫業務,同時並仍受託經理臺幣發行附隨業務、協辦軍公教退休(伍)優惠儲蓄存款等多項政策性業務,在臺灣地區的金融體系中,臺銀的地位甚爲重要。
  回顧過去臺灣經濟的發展,自战後復元重建、幣制改革、各期經濟建設計劃,及至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之策略性、關鍵性工業發展、六年國家經濟建設計劃及亞太營運中心規劃、BOT公共工程建設等政策,臺銀均適時研提意見供政策參考,並盡力支應資金需求,以協助政策執行。審視臺銀五十余年來的成長與茁壯,可謂與臺灣經驗呈現同步發展,不僅是我國金融的搖籃,也是臺灣經濟奇跡的最佳見證。
  臺銀成立時,資本系由國庫撥給,在長時期的經營中,透過資產重估及累積資本公積之增資資本額不斷擴大,目前資本額爲臺幣四八○億元。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治時期
  1895年5月日軍在澳底登陸臺灣,在初步取得北臺灣港口城市控制權之後,同年9月,「大阪中立銀行」於基隆設立基隆辦事處(大阪中立銀行基隆出張所),乙未战爭結束後的1896年6月,當時臺灣總督樺山資紀批準大阪中立銀行在臺設立分行,這是臺灣第一間金融銀行
  1897年3月日本國會通過臺灣銀行法,11月成立臺灣銀行創立委員會,开始展开籌備臺灣銀行的工作。1899年3月日本政府修改臺灣銀行法,日本政府以100萬元爲額度認購臺灣銀行股份,同年6月正式成立「株式會社臺灣銀行」,同年9月26日开始營業。直至日治時期結束之前,臺灣銀行則一直扮演發行日本總督府通行貨幣「銀圓」、「金圓」的關鍵性角色。除了貨幣印制之外,臺灣銀行也擔任扶植日本本土企業的任務。在此任務下,該銀行成爲在臺許多私人企業貸款債權銀行。臺灣銀行於1924年在上海建造臺灣銀行大樓。1927年臺灣銀行還一度因鈴木商店倒閉所無法償還的3億8000萬日圓,瀕臨破產。之後經臺灣總督府強力介入,才讓該銀行度過此難關。
  若將清領時期,不具「準備金」概念的銀兩,匯票不予列入。臺灣第一張紙鈔應該是臺灣銀行於1899年9月發行的壹圓銀券。成爲臺灣第一張紙幣的該銀券正面爲鳳圖案,代爲承印的是「大日本帝國政府印刷局」,背面則有「憑票在臺灣銀行隨時換銀壹圓,遇有將票私行假造或爲改作,定按國律治罪不貸」的說明與警告語。战後接收代行央行業
  1946年5月20日南京國民政府專案核準臺灣銀行復業,資本額則定爲舊臺幣六千萬元。隨後該行以原本日治時期所有據點,擔任全臺灣的金融龍頭,發行區域性的「(舊)臺幣」業務。
  1949年6月15日舊臺幣被國民政府發行的金圓券拖垮,導致惡性通貨膨脹,爲穩定物價,臺灣銀行奉中央指示發行臺幣流通至今。
  1949年底中央銀行隨國民政府播遷臺灣後,編制緊縮,重要業務均委由臺灣銀行辦理,包括:
  通貨之發行
  收受各銀行存款準備金
  辦理重貼現及轉質押
  代理國庫
  辦理國際匯兌業務等
  至1968年7月1日,中央銀行正式復業之前,臺灣銀行代行所有中央銀行職務,無中央銀行之名,而有中央銀行之實。直至1968年7月1日中央銀行在臺復業後,始收回委托業務。但考慮臺幣發行已久且幣值穩定,不另發行國幣,仍將貨幣行業務委由臺灣銀行發行。直到2002年6月30日,政府正式將臺幣訂爲國幣,國幣發行業務才由中央銀行接手,臺灣銀行結束所有受托央行業務。不過目前臺幣的發行附隨業務亦仍由臺灣銀行經理。受委托發行貨幣
  下方印有臺灣銀行的『臺幣』國府於中國大陸時期,貨幣發行極爲混亂,即使進行過幣制改革,仍未曾徹底統一。战後,隸屬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後改制臺灣省政府)的「臺灣銀行」成立於1946年5月20日,發行「臺幣」,僅流通於臺灣省境內,算是一種區域性的貨幣。1949年因貨幣膨脹嚴重,遂實施幣制改革、於6月15日起發行「臺幣」,以舊臺幣四萬元兌換臺幣一元;同年稍晚國民政府中央全面播遷來臺,但中央銀行一時之間尚未在臺復業,臺灣銀行實質上兼代理了中央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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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業務,「臺幣」也成爲流通在「自由地區」(臺澎金馬等)的唯一貨幣
  中央銀行直到1961年7月1日才在臺復業。依《中央銀行法》規定,貨幣應由中央銀行發行或委托其它公營銀行發行,考慮臺幣已由臺灣銀行發行多年及國民政府實際統治範圍,中央銀行沒有另外發行「國幣」,而是在1961年7月2日由政府訂頒「中央銀行在臺灣地區委托臺灣銀行發行臺幣辦法」,由中央銀行印鑄存儲,委由臺灣銀行繼續發行臺幣,法定地位比照國幣。當然,臺幣上就因此一直印着臺灣銀行四個字。
  目前臺灣流通的最新版臺幣紙鈔,最早出現的是2000年7月3日起發行的藍色1000元券。新鈔發行前,政府決定將臺幣正式訂爲國幣,而國幣發行權依「中央銀行法」歸屬中央銀行,至此新鈔才把臺灣銀行四字撤掉,改印「中央銀行」。同年政府訂頒「中央銀行發行臺幣辦法」,明訂「中華民國貨幣臺幣」,僅委托臺灣銀行經理臺幣發行附隨業務」,自2000年7月1日开始施行。原「中央銀行在臺灣地區委托臺灣銀行發行臺幣辦法」於2002年6月30日廢止,臺銀受托發行臺幣業務全面終止。現況
  臺灣銀行1985年因銀行法修正而取得法人資格,且已於2003年7月1日依據公司法及銀行法之規定改制爲「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爲臺幣四百八十億元)。
  面對競爭及因應即將的民營化,老字號臺銀正用創新手法與網路科技意圖振作。一方面,臺銀內部毅然決然關掉數個營運不佳的海內外據點並實施部分人員精簡。一方面臺銀也借助網路科技,在轉帳與即時刷卡銷帳等方面取得同業間領先地位。
  臺銀在中華民國境內共有147間分行。國外則有包含紐約、洛杉磯、倫敦、新加坡、東京、香港、南非、共7家分行。現任董事長爲許德南;總經理爲李勝彥。至於信用評等方面,穆迪投資服務公司(Moody's Investors Service)於1994年10月發布的臺銀評等等級爲長期A1,短期P-1,展望負向。而另一家標準普爾公司(Standard & Poor's)則於2005年3月將臺銀評爲等級長期A+,短期A-1﹔展望穩定。總行廳舍
  臺灣銀行位於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0號的總行廳舍,是臺北市的市定古跡。
  1897年,日本國會通過《臺灣銀行法》後,臺灣總督府除了展开相關作業外,也積極覓地興建臺灣銀行總行。在拆除城內文武廟之後,就在其附近興建營業處所,而該處所爲紅磚與斜頂之仿後期文藝復興式建築
  1930年代,從开始全臺灣七個營業據點擴展到數十個據點的臺灣銀行,因業務量遽增,加上原建築遭白蟻侵蝕,乃於1938年擇現址重建(位於舊址的西邊),由日本建築家西村好時設計,大倉組(今 日本大成建設)承攬土木施工,1939年年完工。
  該建築牆體及列柱均爲花崗石原物。混合採用了西洋古典建築元素,如四轉角渾重臺柱、二樓八根列柱、石雕花瓶欄杆、科林斯柱式之變體柱頭與女兒牆連續飾帶均爲難得一見的佳作。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間,此建築物遭美軍轟炸,屋頂於战後重建。不過整體外觀,仍保有日治時期的莊嚴、厚重與安定之感,充分表現出穩重而理性的美感。
  日本TBS電視劇《華麗一族》前幾集曾借用總行的營業大廳,作爲劇中虛構的“阪神銀行”總行的拍攝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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